| 关于开展山塘工程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了有针对性地制定山塘工程安全渡汛方案,有计划地安排山塘工程整治,更好地开展小型农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根据袁府办字[2006]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对全乡山塘工程开展一次全面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凡本乡范围内蓄水1万立方米以上10万立方米以下的山塘均属本次普查的对象。
二、普查时间
普查时间安排在2006年7月—8月,8月15日结束。7月21日—7月31日为普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时间,8月1日—8月11日为普查工作人员现场测量登记时间,8月8日为各村上报时间,8月9日—8月15日为全乡汇总上报时间。
三、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山塘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现状、存在问题等各方面(具体内容见普查表格)。
四、普查方法
成立普查工作组。为确保普查的质量和进度,乡政府成立普查工作组,负责全乡山塘普查各项工作。工作组组长:刘美美,副组长:刘国平,成员:由农办干部和各驻村工作组干部组成。各村村干部及相关组干部组成普查工作小组。各村山塘工程现场测量、填表登记等工作由乡政府普查工作组逐村进行,各村工作小组参与本村普查工作。
五、普查要求
本次山塘普查总的要求是: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准确、无错、无漏,普查结果实行终身负责制。具体要求是:
1、普查对象全面无漏座,实现工程普查率100%;
2、普查内容齐全无漏项,实现资料完整率100%;
3、普查数据准确无错误,实现数据准确率100%;
4、普查签名真实无代签,实现签名真实率100%;
5、普查资料上报无延误,实现时间保证率100%。
各村对本次普查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柏木乡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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