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秋季幼林抚育工作和
成活率保存率检查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了提高幼林成活率,确保退耕还林工程达标创优,根据袁府办字[2006]72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我乡退耕还林工程实行秋季幼林抚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抚育范围:2002、2003、2004、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幼林。
二、抚育时间:从9月10日起开始实施,10月25日全面结束。
三、质量标准:(1)生态林抚育标准:采用全面砍杂、穴抚为主,以幼树为中心,50厘米为半径范围内进行除草、松土、培蔸(培土高出厚地面5—10厘米)。2002年度的退耕还林补植也必须进行穴抚;(2)经济林抚育标准:采用全抚法,要求对造林地进行全面松土除草,并对幼林扩穴培土,培土高度必须高出原地面10—15厘米;(3)已死苗的要打好穴,以备补植;(4)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保存率必须达到80%以上为合格。
一、 检查验收
1、时间:10月26日—11月20日
2、人员安排:由林业工作站、财政所、粮管所、林办人员共同验收
3、检查内容:(1)抚育面积、抚育质量;(2)成活率、保存率;(3)幼林管护情况(人畜危害、复耕套种、毁坏等)。
4、检查纪律:客观真实、块块查到。
柏木乡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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