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明确村企业二级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各企业:
村、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任何一个环节的缺位都可能导致安全生产工作的运转不灵,甚至失控。必须按照“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自主要工作职责并认真履行,因此,为进一步明确村、企业各自的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职责,切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指标控制体系,确保我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根据袁州区政府关于《袁州区部门乡村企业四级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现将《村、企业二级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社会。
柏木乡人民政府
2007年1月25日
村企业二级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工作职责
村委会负有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作为联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监管 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与辖区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指定一名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信息报告以及和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村干部驻厂(矿)制度。
(三)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坚持对所辖区内的企业每日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事故隐患,将事故隐患情况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跟踪问效,建档销号。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五)建立村级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转,发生事故时及时救援并向上级政府报告,积极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救援及调查处理。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主要工作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依法履行的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及时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
(四)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做到“三同时”,保证本单位具备国家规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各种证照,合法生产经营管理。
(五)组织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六)组织开展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完成规定的培训时间,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为职工提供并监督、教育职工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参加社会工伤保险。全额缴纳规定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提取安措经费。
(七)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不断提高和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设施稳定运行,保证特种设备经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生产使用证或安全标志。
(八)加强企业内部的自查,建立和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处理制度,切实排查处理各类事故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建档销号。
(九)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或指定专或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转。矿山要建立救护队或与附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十)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启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不得在事故或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十一)切实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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