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企业:
春节将至,为确保全乡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严打非法生产
严厉打击花炮非法生产和储存,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在春节前必须亲自布置此项工作,发挥组干部的积极性,鼓励群众举报,对非法行为点要派专人严防死守,坚持日报告制度,尤其是产花炮的村要挨家挨户检查,一经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由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二、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节前各挂点领导和驻厂(场)安全监管员要对所监管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节日期间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力量监督安全生产,对本村企业、学校、道路等进行安全监管和不定期检查。检查中要落实责任,切实排查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跟踪问效,建档立号,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规情节应依法追究责任,给予严厉处罚,绝不姑息手软。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1、烟花爆竹生产要深化“五查”,“六严”,“四杜绝”,并采取高压监督态势,杜绝非法生产。
2、狠抓禁用氯酸钾工作的落实,各有关部门,村委会要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打击违规使用氯酸钾行为的抬头之势。对检查中发现的此类违规行为,必须依据《袁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花炮生产企业禁用氯酸钾的通告》中的规定,予以不遗余力的打击,对违规情节严重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测、检查,将检查和整改结合起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对无证车辆一律扣留停运,严厉打击农用车船和非客运车船载客,严查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船,严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携带上车。
5、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措施、重点制度的监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有关村必须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凡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未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以及成品仓库超量存放的花炮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各有关村要逐厂检查,并安排专人驻厂监督。对配药、装药、机械栽引等重点工序必须落实专职安全员跟班监管、盯紧盯牢,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6、企业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即:管理人员带班跟班制度、安全员培训制度、值班考勤制度、重点人员排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四、加强巡查,严格值班制度
1、春节期间,全乡、各村、有关部门必须组织精干力量,紧密配合,由主要领导带队,大力开展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巡查,切实排查事故隐患,并落实专人跟踪问效,限期督促整改到位,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报乡安监办。
2、请各企业将春节安排于2007年2月11日前报送到乡安监办。
各单位在春节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由领导带班,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果断处置,并按程序上报,分管安全领导不得外出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值班电话:0795—3661008。
柏木乡人民政府
2007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