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职能
(一)乡政府的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是管理和服务农村、农业和农民,主要的任务就是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有六个方面:
1.农村社会稳定。普法教育、刑事案件的预防、民事纠纷的调解、群体性事件的控制和处理、群众上访、防偷防盗、反邪教等。
2.农村经济发展。主要是围绕如何富裕农民、增强乡财力这两方面,如是农民收入的增加、财政收入的增长、农村闲置劳动力的转移、招商引资、工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农民收入抽样调查等。
3.统筹农村社会的协调发展。主要有农村义务教育落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农村生产救灾、农民生活救济、农村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农村现役军人补助、烈军属伤残军人优抚、敬老院管理、农村殡葬改革、农村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等。
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乡村道路“村村通”工程建设和养护、村庄规划整治、户用沼气池建设、人畜安全饮用水、改水改厕、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农民种粮补贴、集镇建设和管理、农村垃圾的处理、农林作物和畜禽病虫害防治等。
5.农村党的建设。主要有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农村民主政治推进、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指导好村民委员会工作、民兵训练、征兵等国防建设、党报党刊发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
6.其他工作:主要指阶段性工作,如乡党委政府、村两委的换届、人畜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