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州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㈠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和有关制度。
㈡ 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研究全区财政发展战略,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分配政策;编制全区中长期财政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㈢ 编制区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和汇编全区年度预算;组织全区和区本级预算的执行;编制区本级决算草案和审编全区决算草案;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及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本级决算。
㈣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一般增值税的退税审核工作。
㈤ 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组织全区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
㈥ 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订全区有关财政支出的财务管理办法、开支标准及定额;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支出,提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支出;监管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㈦ 拟订和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区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㈧ 管理全区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及标准;统一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拟订彩票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
㈨ 组织执行《企业财务通则》;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各类各行业企业的财务工作;负责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
㈩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令、规章和准则;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负责全区会计委派试点工作。
(十一) 参与研究全区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袁州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二) 监督全区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区财经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案件。
(十三) 制订全区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区财政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区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 承办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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