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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财政局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8-4-2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内设机构

直属股室

  秘书股

  综合规划股

  预算股

  国库股

  行政政法科教文股

  经济建设股

  农业股

  社会保障股

()会计股

()财政监督股

(十一) 收费管理股

 (十二)  人事教育股

(十三)  国资行政管理股

(十四)国资事业管理股

(十五) 国资企业管理股

(十六)乡财局综合办公室

(十七)乡财局会计核算股

(十八)乡财局契税征管股

(十九)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下属单位

㈠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㈡财政信息中心

㈢袁州区信用担保所

㈣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 宜春市袁山东路
工作职责:

直属股室

  秘书股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财政科研、信息与宣传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文电、文告、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档案、计划生育、机关财务和本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95-3587933

  综合规划股

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住房、物价、工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拟订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审核申报全区性和区级部门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一次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的确定,并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调处涉及区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并依法进行行政仲裁;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拟订彩票发行相关管理制度和确定彩票发行方式及技术规范,监督彩票发行。

联系电话:0795-3588259-8625

  预算股

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区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汇总年度预决算;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编制国债资金还本付息计划;汇总审定区级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审查、批复区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拟定区与乡镇、街道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区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工作,指导本区各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综合性财政法律、法规,组织参与全区性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规定和办法的草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定地方税的特案减免税,负责一般增值税的退税审核工作;负责综合性的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联系电话:0795-35879313588258-8626

  国库股

负责预算执行;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负责区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分析;汇总区级部门决算,会同有关股编制区本级财政决算;统一管理区级财政及区属单位的银行开户;负责国债资金还本付息的执行;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专户;逐步建立和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联系电话:0795-3588256-8631

  行政政法科教文股

负责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部分区级行政部门、公检法司、武警部队、区级科学、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支出。

联系电话:0795-3588256-8622

  经济建设股

负责部分区级行政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牵头负责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负责管理全区财政性债权债务;负责管理区级粮食等专项储备资金和粮油价差补贴;负责地方性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工作;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

联系电话:0795-3588265-8630

  农业股

负责区级农口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负责监管区属农业企业财务;管理区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

联系电话:0795-3588266-8623

  社会保障股

负责区级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的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和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区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联系电话:0795-3588263-8627

 ()会计股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令、规章和准则;指导和管理全区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的业务档案;负责全区会计职称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95-3588356-8635

()财政监督股

负责财税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政策工作;拟订全区财政监督办法或实施细则;负责监督全区财政系统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局内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案件。

联系电话:0795-3588267-8628

(十一) 收费管理股

拟订执行预算外资金收费管理制度;负责预算外收入计划的测算和预算外收入的监缴入库;统一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拟定票据管理办法,检查和指导区属单位对票据的使用;负责票据的领用、发放和缴销;负责直接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资金)及专项资金。对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实施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稽查;对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票据进行年度审检;协调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联系电话:0795-3588257-8656

 (十二)  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考核奖惩工作;指导全区财政系统教育和干部培训。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联系电话:0795-3588259-8826

(十三)  国资行政管理股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区级行政单位资产配置事项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对区级行政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向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95-3588256-8609

(十四)国资事业管理股

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区级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负责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制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制订国有资产运营收入分配办法并监督落实,对运营公司的运行情况进行研究和分析,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管理体系;监督、指导区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95-3588256-8609

(十五) 国资企业管理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负责区级财政直接拨付企业的亏损补贴,税收返还等支出项目的管理;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区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95-3588256-8609

(十六)乡财局综合办公室

⑴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局内外关系协调;⑵负责财政所业务工作考核;⑶负责财政票据管理;⑷信访接待及监督有关涉农政策的落实;⑸做好税改办有关工作;⑹负责各类文字材料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95-3587960

(十七)乡财局会计核算股

⑴代理乡镇总预算会计核算业务,搞好乡镇预算内外收支核算;⑵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时反馈给乡镇;⑶协助乡镇编制预决算;⑷监督乡镇预算执行;⑸负责财政所业务指导及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795-3588256-8209

(十八)乡财局契税征管股

负责全区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制定和下达契税收入计划;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解会计核算及报表;征收经费的核算和管理。

(十九)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制定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与办法,负责采购资金的缴拨和结算;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定点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区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监管事务。

     联系电话:0795-3587943 

    

下属单位

㈠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1、负责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资金(基金)及专项资金,及时报送收入报表。

2、办理财政国库支付业务,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3、负责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额度,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发。

4、负责预算单位预算支出明细账,定期与区财政局、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

5、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信息,受理预算单位查询有关支付信息。

6、管理财政资金支付凭证。

7、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8、负责编报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考核、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管理集中核算单位的会计档案。

9、按照《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对区级单位财政资金运作及其执行财经纪律状况进行监督,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10、完成上级和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财政信息中心

负责我区“金财工程”实施的决策、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管理本级“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承担网络运行维护工作;制订信息系统进行和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搞好网络管理。

联系电话:0795-3588259-8632

 

㈢袁州区信用担保所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袁州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

2、负责全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的筹集、使用计划与核算管理;

3、负责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与可行性调查;

4、负责办理担保业务和反担保业务、担保代偿、追偿与清算业务。

联系电话:0795-3588256-8627

 

㈣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负责制定机关后勤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机关授权管理的基建、总务、人防以及局机关后勤保障物品设施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通讯、保卫、供电、供水、卫生、绿化等工作的管理与服务;

4、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车辆的统一管理、调度使用及维修保养工作,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6、负责机关宿舍区的管理工作;

7、配合机关工会负责干部职工的福利工作;

8、办理局机关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95-3588265-8650 

姓名职务:
姓 名 职 务
 易晓兰  党组书记、局长
 李绍明  党组副书记、国资局长
 裴金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易举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文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文良
丁卫光
陈平华
陈文军
黎萍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预算外资金管理局长
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乡镇财政管理局长
国资副局长







电话、传真: 0795-3587933 3588255(传真)
投 诉:
受理投诉部门 受理投诉电话
 财政监督股  3588256—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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