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 阅读正文

我区六项措施加快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9-12-19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我区六项措施加快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
 
一是完善规划。因地制宜,着眼长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尽快编制和完善生态农业示范园规划。
二是整合资金。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加大现代农业扶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力争每年整合2000—3000万元资金,集中用于西村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三是加快进度。对于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抓紧时间实施,已经立项尚未开工的项目抓紧时间动工,对于尚未立项的项目,在有筹资渠道的条件下,可以采取由承包者垫资方式先行建设。
四是做出精品。对于生态农业示范园每个工程项目都加强监督,严把质量关,努力做成精品工程、一流工程。
五是提高效益。一方面尽快产生社会效益。力争用1—2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宜春中心城蔬菜供给不足问题,保障蔬菜安全,同时大力发展有机蔬菜,争创品牌,扩大农业出口产值。一方面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帮助现有企业做大做强,让企业有利润,农民有收入,农业增效益。
六是加强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打造优质服务平台。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力争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园区建设,着力发展现代农业。                (农业股 陈余清 唐善兰)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