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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凤凰片区创建省级生态园林

信息来源:区凤凰街   发布时间:2010-12-1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党政办
  
 
 
   凤工发[2010]51号
 
 
关于印发《凤凰片区创建省级生态园林
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驻片各单位:
    经工委、办事处研究,现将《凤凰片区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袁州区凤凰街道工作委员会
                      袁州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2010年7月20
 
 
 
 
 
 
 
 
 
 
 
 
 
 
 
 
 
主题词城市创建  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  通知                           
中共袁州区凤凰街道工委办公室                    2010年7月20日印发                        
                                                     共印80份
 
凤凰片区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
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在全省率先获得“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称号的工作目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228号)及《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意见》、2010年宜春中心城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宜春中心城区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和区党办字[2010]年66号关于印发《袁州区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组织,群众参与、统筹协调,精心创建、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内容,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进一步强化以生态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优化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时间: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
三、工作内容
(一)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
1.各社区、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区属新闻媒体开辟的“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专栏,及时向区属新闻媒体报道各自范围内创建工作动态和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袁州新闻》和《袁州通讯》及时报道我街各社区、各单位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中的重要会议、重大部署和重大举措。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个人,以及与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不和谐的现象、行为将向媒体提供资料予以曝光。
2.各社区、各单位要制作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宣传标语,并悬挂、张贴在醒目位置。街道办的宣传标语不少于3条,每个社区的宣传标语不少于2条,各驻片单位的宣传标语要1-2条。各社区、各单位必须制作创建工作宣传专栏,要求每月更新一期宣传内容,底稿保留建档备查。(标语见附件)
3.各社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以市民为主的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市民的主体意识,激发广大市民的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热情。
(二)活动推动,加大创建力度
1.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各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要求,深入开展背街小巷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突出解决好垃圾不入池、滞留,垃圾拖运不及时的问题。要加大投入,对辖区范围内存在的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清理整治标准应达到“六无六净一片清”,“六无”即无烟头纸片、无粪便泥土、无污水、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无砖头瓦块;“六净”即路面净、路沿树窝净、下水道口净、果皮箱净、绿化地净、墙根净;“一片清”即地面见本色,小区一片清。要组织开展一次“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集中整顿活动。积极参与背街小巷墙面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牛皮癣”清理工作。要加强背街小巷下水道堵塞冒溢现象的清理工作,确保管道无积水,路面无污水横流。片区创建办将不定期组织专人对各项工作进行督查,并对各社区、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2.环境保护与城市资源节约。各社区、各单位要相应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发动辖区居民开展房前屋后植树种草活动,参与社区(单位)内小游园管护活动;各联创联建单位要积极参与社区小游园提质改造工作,投入资金有效改善社区环境面貌;同时,各社区、各单位要广泛开展道路、游园、广场、公园等绿地树木认养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创建参与度。
3.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7、8、9月份由街道配合社区和单位定期在居民区(40份)、广场(20份)、购物场所(20份)、车站(20份),按照要求及指标内容每月进行一次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模拟测定调查,以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指标要求(被抽查的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满意〈含基本满意〉的人数占被抽查的公众总人数的百分比要求大于85%),对市民的意见及时反馈到凤凰片区创建办。
4.背街小巷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根据上级政府的统一安排及工作要求,将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背街小巷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1)整治时间:2010年7月20日-8月20
2)整治内容:①开展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卫生死角整治。②加强垃圾收集、清运力度,确保垃圾不滞留。③加强清理背街小巷、单位庭院“牛皮癣”。④加强清理背街小巷污水沟、下水道堵塞冒溢。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标准高、涉及面广、任务重,必须树立上下一盘棋的思想,统一组织,统一行动。为此,专门成立凤凰片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片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督查组负责督促检查街、居(市政协督查市级联创联建单位、区政协督查区级联创联建单位)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和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等。各社区、各单位及联创联建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将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和干部名单报片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创建生态园林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各社区、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使创建工作成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专栏等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地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提高全民“爱绿护绿”意识。
3、加强督查,强化考核。要把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作为单位考核、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片区督查组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不定期地进行创建工作督查考核,并编发督查通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限期整改并予以曝光;凡是任务完成好的,对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凤凰片区通报表扬;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影响创建目标实现的,将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附件:《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宣传标语及口号》
 
 
 
 
 
 
 
 
 
 
 
 
 
 
 
 

附件:
 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宣传标语及口号
 
1.人人参与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个个享受健康幸福美好生活!
2.加强城市资源节约与保护,避免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3.继续深入推进“13579”绿色工程项目建设,不断绿化美化城市生态环境!
4.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
5.营造宜居社区环境,创建生态园林家园
6.争创省级生态园林城市,营造和谐宜居社区环境
7.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同创建生态园林城市
8.坚持以人为本,建设省级生态园林城市
9.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0.共沐蓝天碧水绿树鲜花,同谱和谐生态园林宜春
11.建生态园林城  筑安居乐业地
12.绿色文化都市,生态园林家园
13.争创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共享和谐绿色家园
14.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加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生活环境质量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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