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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社区居委会综合考评办法

信息来源:区凤凰街   发布时间:2010-12-1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党政办
  
 
 
    凤工发〔2010〕21号
 
 
 
   二○一○年社区居委会综合考评办法
 
各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
为了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经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项目设置及计分(总分100分)
(一)财税工作(15分)见凤街发[2010]2号文件
(二)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工作(15分)另行发文
(三)计划生育工作(15分)另行发文
(四)综治、信访维稳工作(15分)见凤工发[2010] 11、12号文件
(五)民生工程与社区建设工作(10分)
  1、劳动保障工作(5分)
  2、民政工作(3分)
  3、残联工作(1分)
  4、社区建设工作(1分)
(六)土地城建工作(10分)
1.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登记、申报工作。(2分)
①掌握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相关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做到群众满意,不得出现越级上访。
   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做好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摸底、登记、申报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做到应报尽报。
2.土地管理工作(2分)
    ①积极配合政府征用土地和房屋拆迁,做好本社区居民思想和稳定工作,确保不出现不正常上访。
   ②严禁非法买卖土地。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准擅自出让和转让土地,一经发现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相关责任人报街道工委作出处理。
3.危房改造工作(2分)
根据市政府[2007]53号文件精神,做好本社区危房改造工作。
①根据街道要求,做好危房户登记造册工作。
②做好危房改造点的规划、申报工作。
4.积极配合综合执法控制违章建筑(4分) 
    ①各社区对违章建筑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每周星期五以书面形式向土地城建办报告违章建筑情况。节假日实行零报告制度,若发现社区有一处新开地违章建筑建成,本项计分为零。(2分)
②积极配合街道、综合执法拆除违章建筑现场居委会必须有2明以上干部在现场工作,其中至少一名书记或主任。(2分)
(七)城市管理、农林水文教卫生工作(10分)
1.搞好环境卫生工作,上级有关部门检查督查每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2分)
2.抓好创建宜居社区工作。(1分)
3.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社区卫生服务及光明· 微笑工程。(1分)
4.完成春季绿化任务。(1分)
5.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工作(0.5分)
  6.森林防火工作(2分)
  ①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有森林面积的居委会要求做好1-2块永久性的森林防火宣传牌,未按要求做的扣0.5分。
  ②要求居委会配合好1-2名防火巡查员,经常进行巡查。如发现一起小面积火灾扣2分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出现大面积的火灾被市、区通报的扣完为止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
7.做好防洪抗旱工作。(1分)
8.抓好重大动物防疫工作。(0.5分)
9.做好新农合工作,各社区必须确保参合率达93%以上,并完成当年下达的任务。(1分)
(八)纪检监察审计、党建组织、宣传、团委、妇联、老龄老协、关心下一代工作(10)
1.纪检监察审计工作(2分)
①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0.5分)
②办好纪检监察信访件,搞好信访接待工作,确保全年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0.5分)
③搞好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做到合理开支,财务公开,民主理财。(0.5分)
④按时上报各项材料。(0.5分)
2.组织工作(2分)
①抓好居、组班子建设和干部教育管理。(0.4分)
②抓好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0.4分)
③抓好身份置换党员管理。(0.4分)
④搞好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0.4分)
⑤抓好社区党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0.4分)
3.宣传工作(2分)
①社区有专人负责抓新闻宣传工作,全年见报信息不少于4条。(0.5分)
②积极开展社区精神文明活动。(0.5分)
③按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工作。(0.5分)
④积极组织社区干部、党员集中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0.5分)
4.武装工作(2分)
①.做好民兵整组、兵役登记工作。(0.4分)
②.做好征兵工作。(0.4分)
③.做好参建工作。(0.4分)
④完成上级下达的参训任务。(0.4分)
⑤完成好各种急难抢修任务。(0.4分)
5.共青团、妇联、统战、对台、老龄、老协、关心下一代及档案管理等工作(2分)
①完成团委交办的任务。(0.4分)
②搞好妇联工作。(0.4分)
③做好对台统战工作。(0.4分)
④做好老协、关心下一代工作。(0.4分)
⑤做好档案管理工作。(0.4分)
二、奖罚
(一)奖励
1.本年度获区委、区政府表彰的每项加10分;获区级部门表彰的每项加5分;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项加20分;获市级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0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项加40分;获省级部门表彰的每项加20分。但同年度获得多级表彰的同项奖,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分。
2.代表街道迎接区以上(含区级)检查,顺利完成并获得好评的,酌情加分。
(二)处罚
1.平时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黄牌黄旗警告的,每项次扣5分。
2.本单位干部中出现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的,取消该单位及干部本人考核评优资格。
3.街道及上级召开会议时,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分别扣单位及个人岗位责任制各1分,迟到早退的每人次分别扣单位及个人岗位责任制各0.5分。
4.街道及上级交办的事情拖着不及时办理的,每次扣单位及分管干部岗位责任制各1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再各加扣2分。
5.在年度综合评先时,对税收、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五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在此基础上,本责任制考评总分排前两位的,街道年终给予表彰。
本责任制分值由街道审批,居委会列支,并按个人工作情况分档次发放。
 
 
 
中共袁州区凤凰街道工作委员会
           袁州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20103月19日
 
 
 
 
 
 
 
 
主题词:社区居委会  2010年  考评办法                  
中共袁州区凤凰街道工委办公室          2010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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