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 其他有关文件 >>> 阅读正文

关于加强对飞剑潭乡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飞剑潭乡   发布时间:2008-4-29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飞剑潭乡政府
  

各村、各单位:
为了保证学生有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维护师生的身心健康,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除暴、治乱、扫丑、清障”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净化工程”,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师生平安健康为目的。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飞剑潭乡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李日耀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张家清、李荣华同志担任,成员由张开灵、刘勇慈、万淑明、张斌、陈水生、何禄勇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开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学校开设了法律课,开展普法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配齐了一位专职法律副校长,强化了法律教育的效果。大力宣传文化垃圾、“三室二厅”及网吧的危害性,增强日常卫生知识,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
四、加强整治力度
乡党委、政府重视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不定期地将组织教育、公安、卫生、宣传等部门共同参加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大检查,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200米以内的“三室二厅”和网吧,整治周边环境,保证校园安全稳定。
五、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管理规范一切!因此要保证安全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必须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学校成立专门管理小组,明确责任,制订相关工作制度、工作原则和惩处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秩序。
 
 
中共飞剑潭乡委员会
2006年3月27日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