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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飞剑潭乡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飞剑潭乡   发布时间:2008-4-29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飞剑潭乡
  
各党支部:


    目前,我乡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回头看”工作基本结束。根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统一部署,在“回头看”的基础上,我乡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在转段前先行开展征求意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广泛征求意见工作的重要性


    广泛征求意见是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的重要基础环节。在这个环节,能否抓住找准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直接决定着分析评议工作的质量,决定着整改提高乃至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学习动员阶段已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认识,端正态度,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广泛征求意见工作取得实效。


    二、把握要求,广泛深入地征求意见


    广泛征求意见原则上从2月15日开始,时间为一个星期。未完成学习培训阶段任务的单位时间顺延,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上门走访、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专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对党组织、党员、领导班子和本支部的意见,以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建议。各支部都要敞开大门征求意见,真正找准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明确征求意见的范围。各支部、每个党员都要征求意见。各支部党员及其党员领导干部要向本支部全体成员征求意见;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和党员个人要向所辖范围内的村民征求意见;各党支部之间要相互征求意见;指导组要分类召开座谈会,征求党员和群众对所督导单位的意见。


    三要切实做好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分析、梳理,分别整理出对党支部、党员个人、支委班子的意见。除属于诬陷、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外,征求到的意见原则上都要以书面形式如实反馈。对党员的意见,由党支部书记反馈。对支委领导班子及支部书记的意见,乡指导组在全面掌握的基础上,与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沟通后反馈;对支委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由支部书记反馈。


    三、切实加强对广泛征求意见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广泛征求意见工作的领导,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基础作用和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的作用。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开言路。要在层面上力求广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发动广大党员、群众提意见建议;要在重点内容上狠下功夫,做到“三个找准”:党组织和党员在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找准,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要找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要找准;要在改进上务求实效,做到边议边改,能改即改。学习动员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凡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都要梳理纳入这次征求意见之中。要充分运用广播、简报、墙报、宣传栏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委督导组和乡督导组将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把握广泛征求意见的工作要求,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各支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征求意见的具体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飞剑潭乡委员会
2006年2月15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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