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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飞剑潭乡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飞剑潭乡   发布时间:2008-4-3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飞剑潭乡政府
  
各村、各有关单位:
 
    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飞剑潭乡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现将《飞剑潭乡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飞剑潭乡人民政府
2006年6月30日
 
 
飞剑潭乡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乡各村、各单位财政制度,强化财政监管职能,根据区监察局有关文件要求,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全乡各单位的财务工作开展一次执法监察,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乡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我乡各级组织财政制度,强化财政管理职能,加强对各单位财务的有效管理,促使各单位财务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各级组织正常运转。
 
    二、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确保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飞剑潭乡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李日耀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黄伟忠、曾宪、李荣华、何启萍担任,成员由辛建平、刘顺发、何禄勇、张明、刘九生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辛建平担任。
 
    三、具体内容
    1、对2006年秋季中小学校学生收费进行检查,是否按标准执行,有无乱收费现象。
 
    2、检查2005年以来村级财务是否公开。
 
    3、村级公路建设方面,村民集资是否超标,财务管理是否民主理财,工程承包是否进行了招投标。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切实负好责,认真组织搞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2、各单位从7月1日至9月30日止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本单位的自查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乡纪委。
 
    3、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乡纪委。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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