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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宜春市助老助残助弱优待证》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飞剑潭乡   发布时间:2008-4-3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飞剑潭乡政府
  
各村委会:
 
    目前,我市“助老助残助弱工程”网络系统正式启动,这是一个恩泽社会、惠及人民的“爱心工程”。
 
    一、服务项目
    1.社会化服务体系已包括医院、药店、法律、商业、餐饮、家政服务等200多个行业单位(详细单位见优待证)。飞剑潭乡“助老助残助弱”网络服务单位有:(1)飞剑潭卫生院。(2)飞剑潭新春药店。
 
    2.持证人几乎每天日常生活起居,求医问药,休闲娱乐等,都可以享受到5%-50%不等的优待或援助。
 
    3.外出消费,带《优待证》查看服务指南,出示《优待证》。
 
    二、办证须知
    1.办证条件:女的40周岁以上(40岁),男的50周岁以上(50岁);
 
    2.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没有照片的,可现场帮照,收费2元);
 
    3.带好身分证或户口本;
 
    4.缴纳50元的工本费;
 
    5.对1938年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凭原工作单位的证明和身份证;85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凭身份证;农村五保户凭身份证和证明;70岁以上无女的孤寡老人凭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获得县级发上政府颁发荣誉证称号的残疾人凭《残疾证》和荣誉证可以免费办理《助老助残助弱优待证》。
 
    6.请各村积极做好“为老年人服务“的宣传工作,这是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社会化援助的又一件实事、好事,市助老办工作人员亲自下乡送优惠政策。
 
    7.各村要对此项工作引起重视,村干部负责办事,积极配合市助老办工作人员上户,为村民办理《助老助残助弱优待证》,让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和弱势群体都能享受这次优惠政策。
 
    8.各村接收文件,立刻召开村干部会,贯彻文件精神,并采取宣传广告栏的形式通知各村民小组。
飞剑潭乡人民政府
2006年1月21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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