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我乡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为契机,充分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提升我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二、成立机构
为全面启动该项工作,乡政府成立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日耀
副组长:张家清、李云华
成 员:张开灵、刘九生、易小梅、刘顺发、袁小珍、张文化、陈水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开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乡各村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民主监督、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农村经济发展及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为积极稳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落实。乡政府成立“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部署落实创建活动。各村相应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以殊桥、塘源村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第二阶段:创建活动。按照上级对创建活动的要求,以殊桥、塘源村为示范点,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以点带面,稳步推开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按照上级要求,乡政府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考核验收,最后上报区司法局、民政局考核验收。
四、创建活动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对创建活动的认识,深刻领会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2、要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保障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民主法治基础和保障。
3、要认真落实好活动的工作方案,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飞剑潭乡人民政府
200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