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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乡开展“三清”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区飞剑潭乡   发布时间:2008-4-3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飞剑潭乡政府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搞好村容整治,改善人居环境,经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三清”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把我乡农村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整洁、生态协调、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工作要求
按照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全乡所有的村庄必须全面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主的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搞好“三清”(清水沟、清路障、清垃圾),努力使我乡农村面貌近年内有一个大的变化。
 
    三、工作标准
    1.清路障。(1)对房前屋后和路两旁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及乱堆乱放的障碍物要全部进行清除。(2)对乡、村、组公路路面上堆放的沙石等障碍物要全面进行清除。(3)对村庄内通道上的障碍物要全面进行清理,确保村民出入方便。
 
    2、清水沟。(1)乡、村、组公路两旁的排水沟应疏通,对堵塞排水沟的泥、土、沙石等要清除,避免积水外溢侵蚀路面。(2)村庄排水沟布局合理,做到明暗有序。确保雨天地面无积水,晴天排水沟中无污水屯积。(3)没有条件的村庄必须按规划挖好水沟,保证流水畅通,有条件的村庄要搞“三面光”的永久性水沟。
 
    3、清垃圾。(1)村庄垃圾处理应坚持“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定时清运,集中处理”的原则,配置垃圾收集点,确保生活垃圾处置方式。(2)房前屋后必须无杂草,无污水,无煤渣,无瓜皮果屑,纸屑等,做到庭院环境优美。(3)室内无污垢,无蛛网,门窗干净,玻璃明亮,无灰尘,地面无痰迹,做到室内干净整洁。(4)村庄内必须无露天粪坑,对厕所、猪牛栏要定期清圈除粪,喷药灭蚊,蝇等,做到村庄内无“四害”孳生地。(5)有条件的村庄应指定专人定期清扫,收集垃圾,集中堆放和处理。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开展“三清“工作的目的意义,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创“三清”活动中来营造农民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2.全面铺开。搞好“三清”工作。使村庄内的环境更优美。
 
    3.检查验收。乡政府将在11月20日-11月22日对全乡“三清”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三清”工作的重要性,各支部书记,主任都要亲自抓,负责督促“三清”工作。
 
    2.建立长效机制。“三清”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整治村庄环境的基础。乡党委,乡政府从2006年起将开展“三清”工作列入各村考核内容,并在一年一定的转移支付中拿出1000元进行奖励。合格的奖1000元,不合格的罚款500元.接受区检查验收合格的另外奖500元。确保“三清”工作取得实效。

 
飞剑潭乡人民政府
2006年10月14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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