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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飞剑潭乡2007年冬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飞剑潭乡   发布时间:2008-4-3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飞剑潭乡政府
  
各村、企事业单位:
 
    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飞剑潭乡2007年冬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飞剑潭乡人民政府
2007年10月22日
 
飞剑潭乡2007年冬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袁州区2007年冬季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及袁征[2007]0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决执行市政府、军分区征兵命令,以提高新兵质量为核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廉洁、安全地完成今冬征兵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飞剑潭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袁立军
    副组长:周粤 沈阳
    成员:万松湖 高勇 刘忠平 刘九生 张开灵 彭焕锦   易利红。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密切配合好冬季征兵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22日-10月31日)
    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以兵役法和爱国奉献为主要内容深入抓好征兵宣传教育,使政策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征兵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做好通知预征对象在位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1、我乡预征对象体检时间是11月1日13:00。参检对象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各单位要配合好对应征青年病史调查、政治审查、走访调查等各项工作,做好应征青年思想教育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参检人员花名册于10月29日上午报乡人武部汇总。
 
    2、各单位组织参检人员于11月1日上午9:00到乡政府集中,统一进站体检。
四、征兵主要政策规定。
 
    1、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07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2、文化条件。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3、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4、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5、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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