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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飞剑潭乡2007年打非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飞剑潭乡   发布时间:2008-4-3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飞剑潭乡政府
  
各村、各有关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飞剑潭乡2007年打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飞剑潭乡人民政府
2007年3月26日
 
 
 
飞剑潭乡2007年打非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乡的经济健康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乡煤矿、非煤矿山、烟花鞭炮等高危行业的非法生产进行严厉的查处、打击,实现全乡和谐平安。
 
    二、组织机构
    1、成立飞剑潭乡打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立军
    副组长:张家清、彭  律、何启萍、邹  煜、冯国清
    成  员:张永学、张开灵、刘堤生、彭勇平、刘智江、廖福林、彭宜锋、张平昌、韩瑞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永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2、成立专业打非队
    队  长:张家清
    副队长:彭  律、何启萍、邹  煜、冯国清
    成  员:张永学、张开灵、彭勇平、廖福林、张平昌、刘智江、彭宜锋、韩瑞文、钟晚辉、彭焕锦
 
    三、强化监管、明确责任
    全乡范围内的所有非法生产区,由乡、村、部门、组、四级干部长期监管,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现象,对新发生的非法生产现象,要进行严厉打击,并追究其责任。哪个村新发生非法生产现象,首先追究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及村干部责任。
 
    四、实施步骤
    首先,各村及有关单位对辖区内的非法生产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并于3月31日前把排查摸底情况交乡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其次,各村、各单位在4月5日前做好非法生产者的劝退思想工作,思想顽固者,乡打非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合作
    打非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同时也是一项群众性工作,这就要求各部门之间加强合作与联系。安全办是打非工作的主体,公安、供电、工商等部门是打非工作的主要成员,各单位必须紧密联系和配合,哪个环节出问题,将直接追究该部门(单位)的责任。
 
    六、建立长效机制和奖惩办法
    打非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特别是要抓好长期监管,各村每月要向乡政府实行非法生产零报告制度,确保不出现新的非法生产现象,对各村、单位因监管不力、处理不力而出现的非法生产现象,将追究相关干部责任,对干部参股非法生产,要严厉查处,乡政府建立举报制度,对举报人举报属实给予适当的奖励。举报电话:3179051。对在打非中表现突出的除给予精神奖励外,同时适当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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