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村、各单位:
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飞剑潭乡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飞剑潭乡人民政府
2006年9月15日
飞剑潭乡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规划
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进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立,社会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绩,农村情况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调查将进一步查清我国农村、农业、农民、即“三农”在10个方面基本信息。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当前国家制定长期规划,制定有关“三农”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好这项工作,根据袁州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飞剑潭乡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规划》的通知(袁农普办字)[2006]4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飞剑潭乡第二次农业普查,拟分三个阶段进行:即普查准备阶段、现场调查阶段、工作总结阶段,全部工作从2006年5月开始至2008年底结束。
一、普查准备阶段(2006年5月-2006年12月)
(一)组建农业普查机构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飞剑潭乡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李日耀
副组长:彭律
成员:张保龙 刘德平 辛建平 张明 彭灿国,办公室主任由张保龙担任。各村委会农业普查小组2006年6月10日前建立。从而在全乡上下建立起一支强有力的农业普查指挥系统和工作班子
(二)制定农业普查工作规划
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后,乡农业普查办公室参照全区工作规划,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图,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规定的进度顺利进行,各村也要参照乡工作规划,制订本村工作流程图,此项工作应在8月底前完成。
(三)部署工作
2006年8月,乡政府召开全乡农业普查工作会议,部署了全乡普查工作。2006年10月各村委会召开农业普查动员会,部署普查工作。
(四)普查表试填
为了掌握第二次农业普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村都要结合普查员培训进行,普查表试填。此项工作2006年11月底前结束
(五)划分普查区绘制普查图。
乡农业普查办,负责划分普查区,普查小区。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工作于2006年11月底前上报区农业普查办公室确认后结束
乡农业普查办公室根据区农业普办公室已经确认的边界,负责绘制普查区(村级区域)地图。2006年9月底结束。普查员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绘制普查小区地图。2006年11月20前报乡农业普查办公室。
(六)编制农业普查单位地址码
普查小区编码取值01-99,由各村级农业普查小组在普查小区名单上报后由区普查办编制。于2006年11月前完成。
(七)宣传动员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是完成普查工作的重要保证,各村、各单位都要向广大农村群众广泛地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做法和要求、要在全乡普及农业普查知识。各村要明确一名同志负责农业普查期间宣传工作,制定本村宣传计划宣传工作要贯穿于农业普查工作的全过程。2006年12月为全乡开展普查宣传月,各村各单位要采取召开户主会,张帖宣传标语等形势。大造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以取得全乡各级干部和广大农村群众的积极支持与配合,2007年1月,重点做好上门登记和复查,审核期间的普查宣传工作工。
(八)普查经费筹措
乡政府普查经费列入乡级财政预算。各村、各单位、在坚持节约搞普查的前提下,保证普查工作所需经费。
(九)选调和培训普查人员
普查员原则上按普查小区配备,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各普查区对普查员的配备要有6%的预备员。普查指导员按普查区配备。每个普查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此项工作在2006年9月20号前完成。普查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自主而下地,层层举办培训的方式进行。区负责培训乡镇农业普查骨干和普查指导员。时间2006年10月,乡负责培训普查员。2006年11月,培训后,合格者统一发给上岗证。
二、现场调查阶段
时间为2006年12月-2007年4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开展普查前的总动员,组织摸底调查。确定普查小区,制定实地调查计划,组织现场调查,复查验收表及普查资料的包装、编码、运送等。这阶段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一个重要环节。任务繁重,很多现场调查的准备工作可以提早进行。
(一)调查摸底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后,在乡普查办安排下,深入到各自负责的普查小区,逐户进行登记前的调查摸底工作式。普查小区的调查摸底工作要取得四个成果。即:编制《普查小区住户及单位摸底》、填报《普查小区贪住户及单位数量统计表》、制定访问计划并道知调查对象,调查摸底工作要在普查标准时间以前的二十天内进行。2006年12月前结束。
(二)调查登记
2007年1月-31日,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细则要求,普查员入户登记。
(三)复查
普查登记结束后,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办公室负责人的领导下,普查员应及时对登记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主要采取自查、互查、代查,三种方式进行,复查中发现的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更正。复查时间2007年1月-31日。
(四)质量控制和验收
乡普查办设置质量检查组,对调查摸底表、登记表,手工汇总阶段质量验收,严格控制质量,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资料,不予通过,直至集合质量要求为止。2007年1月31日前完成,并填写《农业普查登记阶段质量验收表》报区普查办。
(五)普查资料运送管理
乡普查办在普查登记、,审核结束后,按要求将各类表格上报区农业普查办。
三、总结表彰
乡政府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全面总结,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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