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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飞剑潭乡2011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兵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飞剑潭乡   发布时间:2011-8-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各党(总)支部: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飞剑潭乡2011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兵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飞剑潭乡委员会 
2011年3月9日  
 
 
飞剑潭乡2011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兵役登记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提升后备力量“双应”能力,扎实推进我乡军事斗争准备,依据袁武〔2011〕4号、袁征〔2011〕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2011年度民兵组织整顿(以下简称整组)、兵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袁武〔2011〕1号、4号,袁征〔2011〕1号文件精神,围绕“四个新定位”目标,着力提升“两应”(应战、应急)能力,有效逐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科学筹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二、组织领导
成立飞剑潭乡民兵整组、兵役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李日耀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周粤、熊红荣同志担任,成员由万松湖、易丽红、刘忠平、彭勇平、彭灿国、彭宜锋及各村民兵营长组成,负责民兵整组、兵役登记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具体指导。主要任务是抓好国防力量建设,围绕任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力量调整,规范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支部书记为民兵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方法步骤
(一)整组工作
1、筹划部署阶段(2月26日至3月16日)
主要工作:一是制定方案,成立工作机构;二是召开会议进行业务培训及各种布置;三是进行摸底调查;四是印发相关表册。
2、组织实施阶段(3月17日至3月29日)
按照整组工作的内容、要求和2011年组织调整规划表(见附表)逐项抓好工作落实。一是进行政治审查,确定基干民兵人员,填好基干民兵政审表;二是选好配齐民兵干部;三是在摸清与战争相关的人员、经济、科技、准备物资等资源信息的基础上,完善好乡级潜力调查表、组织实力统计表、地专对口登记、退伍军人登记、兵役登记统计、建制序列表、基本情况一览表等表册资料,村级基干民兵、普通民兵、退伍军人、兵役登记、预征对象等表册资料;四是进行基干民兵集结点验,时间为4月14日下午2点,乡政府集合;五是整理上报相关表册资料。各单位于3月29日上报基干民兵、退伍军人、地专对口人员、兵役登记表等表册及进行相关资料核对。六是结合整组工作,完善民兵营正规化建设工作,2011年重点建设单位为下塅村、周源村、柘源村民兵营。
3、检查验收阶段(3月30日至4月11日)
各单位要做到资料齐全,存放有序,民兵营正规化建设达标。乡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检查,考核评比,结果纳入年终工作考评。
(二)兵役登记工作
1、筹划部署阶段(2月26日至3月16日)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乡政府设立兵役登记总站(设乡人武部),各单位设立兵役登记站;二是召开会议培训部署工作;三搞好宣传发动。
2、组织实施阶段(2月26日至3月29日)
各单位要认真摸清青年情况,特别是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和2011年毕业生班学生的专业、数量、参军意愿。登记对象年龄要求:初中文化;17岁至21岁(即94年12月31日前至90年12月31日后);高中生可放宽至22岁(即89年12月31日后);大专生可放宽至23岁(88年12月31日后);本科生可放宽至24岁(87年12月31日后)。
3、组织实施阶段(3月30日至6月13日)
一是各单位可参照第六次人口普查底数,采取上门登记办法实行全面登记,按照《兵役法》要求进行统计。二是要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标准条件,择优确定预征对象。三是进行资料整理,6月20日上报兵役登记及预征对象登记表。四式资料录入征兵管理系统。
4、预征对象跟踪阶段(2月26日至10月30日)
各单位对预征对象要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联得上、收得拢,真正实现“一季征兵、四季准备”的目标。
2011年始,民兵工作均为每年年终综合考评内容。各单位要切实把民兵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科学筹划,严密组织,狠抓民兵各项工作落实。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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