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飞剑潭乡深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飞剑潭乡深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飞剑潭乡人民政府
2009年3月1日
飞剑潭乡深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安全生产事故,顺利迎接全国两会的召开,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现非煤矿山整体部局合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落实。达到依法持证开采,严格操作规程,实现安全规范开采。
二、整治对象和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是非煤矿山企业(包括已取得探矿权的生产企业),打击非法生产。
三、整治内容
(一)硬件条件
1、证照齐全
2、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了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
3、办公场所符合要求,设置放炮人员的避炮场所,且避炮场所的设置和建设规范。、
4、安全机构建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注册安全检查主任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设立爆破警戒线,警示标志及警示标语。
6、按规定办理雇主责任保险和向区安监局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7、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办公共场所张贴。
8、建立爆破物的管理、使用和清退登记手续。
9、落实安措经费提取制度。
(二)作业场所
1、采石场按照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台阶式开采(标高在50米以下,可斜坡开采,开采坡度不大于60度)。
2、露天矿山开采阶段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符合(规程)要求。
3、作业面的表面层土、浮石、险石及时清理干净。
4、爆破器材管理、爆破安全距离和爆破作业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
5、加强对职业病的防治,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推向新的阶段,作业佩带工作帽、穿工作服、工作鞋,上山工作系安全绳,工作帽、安全绳符合国家标准。
6、按要求建立尾沙库。
7、井下矿山符合《金属非金属井下矿山开采规程》,通风排水、提升设备等符合要求。
(三)安全防护距离
1、采场外部距离符合要求。
2、破碎砀、避炮房、变电房、炸药库、排土场等设置达到安全防护距离。
(四)“三项岗位”持证上岗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且现场院作业有安全检查管理人员。
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3、新职工上岗前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且考试合格。
(五)开采情况
1、杜绝一证多系统(多作业面)开采。
2、严禁越界开采或异地开采。
3、严禁超安全许可范围开采(如露天开采转为地下开采等)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2009年2月28日)。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并对辖区内的非煤矿进行一次彻底的隐患大排查,并将检查结果于2009年3月10日前报安全办。
(二)企业要按照各村提出的事故隐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方案,认真搞好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各村、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指导企业落实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应由各村落实停产停业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18日至月28日)。
乡安全办将组织对全乡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凡验收不全格的,一律停产整改。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非煤矿山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袁立军
副组长:黄伟忠、邹 煜
成 员:张永学、彭勇平、彭宜锋
办公室设安全办,张永学任办公室主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村、企事业单位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工序的监管、检查和指导,严格执行《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标准,强化作业现场管理,加大持证上岗的检查力度,坚决关停不符合规范、规定的企业,防止安全条件反弹。
(三)标本兼治,立足长远。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律规章,使非煤矿山整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继续积极探索、完善和发展深化整治的形式和手段,使安全监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要切实将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作为非煤矿山生产的前提,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探索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
(四)舆论监督,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煤体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