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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外国在华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外国人就业》等事项的办理指南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
2008-5-23
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外国在华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外国人就业》等事项的办理指南
外国人就业申请居留签注的,经提供聘用单位公函,及省级《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首次入境的需提供健康证明。投资者申请居留签注的,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首次入境的需提供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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