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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核发(大气、水)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0-3-10
 
江西省审批事项政务公开信息表
 
1.1事项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排污许可证核发(大气、水)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受理方式
□网上■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袁州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   经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2、   经环保部门核定分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指标
3、   排污者污染物排放情况(提交一年内有法定资证的环境监测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
4、   限期治理资料
5、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文件复印件和环保验收材料
许可程序
 
法定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联系人姓名
钟莉
所在部门
袁州区环保局
联系人电话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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