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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核发(大气、水)
信息来源:
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0-3-10
江西省审批事项政务公开信息表
1.1
事项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排污许可证核发(大气、水)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
受理单位
受理方式
□网上■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否
联合审批部门
办理地点
袁州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
经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2、
经环保部门核定分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指标
3、
排污者污染物排放情况(提交一年内有法定资证的环境监测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
4、
限期治理资料
5、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文件复印件和环保验收材料
许可程序
法定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钟莉
所在部门
袁州区环保局
联系人电话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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