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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新农合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洪塘镇   发布时间:2010-11-3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洪政字〔2010〕73号
 
 
关于做好2011年新农合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切实做好我镇2011年度新农合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时间和参加对象
参加时间:从2010年11月份开始由各村委会统一收缴2011年农民参合自缴费用,在2010年12月15日之前全面完成参合任务,由镇农医所审核后发放新农合证。截止参合时间后,除新生儿外,原则上不再接纳要求参加本年度新农合的农民。各村必须确保参合率95%以上,这是一项硬指标,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
参加对象:为户籍在袁州区洪塘镇内的所有农业人口及省
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时必须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全部参加。
二、基金构成
2011年农民自缴参合费为每人30元;中央、省、市和
区级配套资金分别为60元、54元、3元和3元。
三、合作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
2011年乡(镇)级、区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及市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100元、300元、600元和800元;补偿比例分别为75%、60%、45%和35%。住院补偿年封顶线为5万元。
    非定点的私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补偿;住院医疗费分为可报费用和不可报费用两部分,实际补偿金额以可报费用乘以补偿比例来计算。
四、住院补偿必须提供的资料
患者户口本、身份证、医疗证、住院发票、总费用清单、
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转诊证明(转诊患者)、外伤调查表(外伤患者)、准生证(分娩补助)等。
五、住院补偿程序
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一般应在出院当天直
接在医院办理住院补偿;在市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住院患者,一律凭相关手续到区农医中心办理,原则上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六、优惠政策
1、凡2010年度在宜春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200ml者,
凭《无偿献血证》免缴本人2011年度参合费;无偿献血量达400ml(含400ml)以上者,可免交献血者户口册内所有直系亲属2011年的参合费。
2、在移动公司交话费60元,可领取2011年新农合参合劵一张,可免交一人2011年新农合参合费。
七、积极开展新农合宣传
各村要做好新农合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条幅、板报、
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重点宣传新农合筹资标准、补偿方案等,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设新农合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农合。
附:洪塘镇新农合2011年任务分解表
 
袁州区洪塘镇人民政府
0一0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 卫生   新农合   通知                          
洪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20印发
共印30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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