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宜检发政字﹝2011﹞5号)要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人民检察创立80周年纪念活动,以及我院工作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际,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弘扬光荣传统、坚定政治方向、践行群众路线、推动检察工作,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以崭新的精神和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人民检察创建80周年。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体检察人员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继承发扬光荣传统。进一步增强对党的革命传统和检察队伍光荣传统本质内涵的深刻理解,自觉继承和大力弘扬“追求真理、百折不挠、艰苦奋斗、不怕牺牲、忠诚使命、无私奉献”的革命传统,发扬检察队伍优良传统和过硬作风,牢记检察人员光荣使命,捍卫法律尊严,恪守职业道德,守忠诚,护公正,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系统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始终做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忠于”不动摇。
——自觉践行根本宗旨。全体检察人员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始终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法律监督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检察工作的标准。
——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理念,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全面促进检察工作。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办案措施,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做到监督力度与监督质量、效果并重,抗诉与息诉并重,监督与支持并重。
——切实提高效能改进作风。进一步提升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治理庸、懒、散现象,充分展示检察队伍的优良作风。
——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基本原则
——人人参与原则。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党员干部,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正面教育原则。坚持把正面教育贯穿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调动和激发全体检察人员的工作热情。
——注重实践原则。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统一、主观世界的改造与客观世界的改造相统一,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强烈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公正廉洁执法、推动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
——群众路线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让群众看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感受到检察机关发生的新变化、新气象。
——务求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少而精地组织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检察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检察工作水平得到新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2011年4月开始,2012年3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展开活动、总结验收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4月中旬)
1、制定方案。成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办事机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动员部署。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做好思想发动,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展开活动阶段(2011年4月下旬至2012年1月)
1、大力强化正面教育。光荣传统教育历来是我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大法宝,要充分利用光荣传统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牢记党恩、谨记使命、坚定信念,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和信心,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一次走访。在“七一”前夕,开展一次走访老党员、老干部活动,以座谈会、文化活动等形式,请老党员、老干部以亲身经历和感受教育激励年轻党员。
(2)举办一次讲座。邀请有关革命前辈、领导、专家和检察英模作报告会,广泛深入宣讲建党、建国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光辉业绩和辉煌成就,广泛深入宣讲人民检察院创建80年来的光辉历程和检察英模执法为民的先进事迹,对全体检察干警进行深刻生动的教育。
(3)开展一次讨论。围绕“为什么入党、为什么从检、为什么奋斗”这一主题,在全院展开大讨论,让检察人员畅谈感受,交流心得,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党情,感悟党恩,从行动上继承和弘扬光荣传统,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树立健康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开展一次唱红歌活动。在全院开展一次“红色经典、红色旋律”为主题的红歌歌曲大家唱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在重温经典中把党的优良革命传统学习更广、理解更深、体会更透,进一步坚定广大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
(5)开展一次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行检察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瞻仰革命旧址等实践活动,对广大检察人员进行深刻生动的光荣传统、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法为民教育。
2、把创先争优活动贯彻始终。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带动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1)评选表彰先进。在本院评选表彰一批本单位理想信念坚定、工作业绩突出、职业形象良好、人民群众公认的优秀个人,用身边典型进一步凝聚检心、弘扬正气、鼓舞士气。
(2)比学赶超先进。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政法群英录》、《检察英模风采录》教育读本,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深入开展座谈讨论,对照先进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掀起比学赶超热潮。
(3)加强基层党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以创先争优为主线,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整体水平,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3、积极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这次主题实践活动的落脚点,扎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1)坚持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在执法观念上为民,在执法方式上便民,在执法效果上利民。积极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活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司法需求。立足检察职能,坚决打击和查办影响民生、侵害民利的犯罪活动。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完善便民措施,不断提高人们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加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审判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律师、案件当事人等社会各界群众的沟通,促进检察权的依法正确实施,切实把人们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
(2)坚持工作规范,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巩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按照高检院《关于认真贯彻﹤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2010年版)﹥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执法人员规范轮训,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学习,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保廉洁。
4、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各种制度机制是保障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的坚强基石,是不断巩固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有力保证。建立健全思想教育机制、规范执法等各种制度机制,从制度上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至3月)
1、回顾核实。对照方案要求,系统总结回顾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以来的各项工作,按照“思想认识有大提高、精神面貌有大振作、工作水平有大提升”的标准逐项核实,
2、总结验收。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验收,积极展示成果,努力查找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将活动总结于2012年2月初上报市院。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汤萍任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剑锋,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健,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工科长钟文生兼任办公室主任,纪检检察室主任易军华、政工科副科长徐玭为办公室副主任,政工科科员魏甜甜、办公室科员桂武丽图为办公室成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其职能,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活动的每一阶段都要仔细分析问题,认真检查总结,把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市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监督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提出明确要求,及时进行阶段总结,努力发现解决问题,注意推广先进经验,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
(三)加强机制建设。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眼于长远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宣讲教育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机制和为民服务机制,将主题教育实践成果转化为指导促进工作的具体行动,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各项检察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努力推动基层党建上水平、三项重点工作上台阶、执法形象和公信力有提升,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
(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检察内网,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层面,大力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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