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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局绿化管理员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08-4-21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务综合股
一、工作职责范围
工作职责范围包括:机关大院、秀江西路区政府宿舍、高士北路北门区政府宿舍三个大院绿化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工作,保证绿化面积和绿化质量。
二、工作职责要求
1 、每天清理三个大院绿化带、草坪内的垃圾杂物;
2、每星期对绿化地块进行一次修剪、除草等养护,定期浇水,及时开展防病灭虫;
3、搞好新苗的养护补栽,补栽费用自理;
4、高度负责地对待机关绿化工作的专项检查,确保检查验收合格并得到好评;
5、协助会议中心搞好会场的摆放鲜花工作。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