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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局综合股
信息来源: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08-4-21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务局综合股
一、负责本局财务收支预决算报表、统计报表等工作。
二、负责本局各种财务票据的管理和缴交回收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大院机关单位和干部职工宿舍及出租店面等的水电费收缴工作。
四、设立水电费收缴工作督导员,负责水电费的督促催缴,并对违规使用水电现象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负责本局店面的承租和租金收取工作。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思路,用经营的理念争取效益最大化。
六、负责本局各项支出的报帐工作。
七、负责对所属汽车修理厂和股室人员变动的财务情况审计工作。
八、负责与区财政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全局资金的正常运转。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