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概况信息 >>> 本级政府(部门)介绍 >>> 阅读正文

事务局会议中心

信息来源: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4-2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事务局会议中心
  一、负责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套班子及区直各部门单位的各种会议接待工作。按照办公单位的要求,搞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各种会议正常召开。
二、负责会场的布置、卫生管理工作。对会场实行定期清洁制度,除在接待会议的前后彻底清洁一次场地外,在无接待任务的情况下每星期要清扫一次,做到会场地面无烟头、纸屑,桌面无灰尘,茶杯无污垢。
三、负责场租费的收取工作。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场租费,除区委、区政府召开的综合性会议外,实行会前收费,缴费开门。
四、负责会场音响、灯具、用品等各种设备的管理工作。维护好会议中的各种设施,如果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使会场始终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建立全年会议记录台帐,做到规范管理。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