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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区金瑞镇   发布时间:2011-8-1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金瑞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规范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操作流程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工作方案的实施,形成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镇、村、组三级联动,日常工作按规范化程序开展,强化对已婚育龄妇女新婚、生育、节育、流动、奖励处罚等工作力度,真正实施“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目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由镇政府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考核各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长:
副组长:
 员:
三、工作内容
(一)镇、村、组三级干部与计划生育服务对象“三联一绑”责任制落实。
实行镇领导干部包村,镇、村干部包片到组,中心户长包人到户,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镇村组三级联系、责任到人的捆绑式管理方式,一起负责所包责任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具体工作内容:
1、核实清楚责任区已婚育龄妇女总数,对PIS系统中漏管的妇女及时进行登记、补录,杜绝已婚育龄妇女漏管现象。
2、核实清楚责任区内新生儿出生与往年出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到计生办,杜绝瞒报、漏报、错报、改报现象。
3、负责责任区新婚夫妻及生育一女夫妻,及时办理《一胎生育服务证》和《再生一胎生育证》。
4、负责责任区生育一男孩对象及时上环,生育二孩、多孩对象及时结扎。
5、核实清楚责任区流出人口情况,包括名单、动向、联系方式、录入等,建立长效跟踪机制。
6、督促责任区已婚育龄妇女重点管理对象参加环孕检,督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重点管理对象寄回有效环孕检证明。
7、掌握责任区计生动态,发现政策外怀孕的,按程序为其终止妊娠,对主动要求终止妊娠的,了解其原因。
8、计划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按标准到位。
9、统计信息按规范管理,及时、准确、全面落实到位。
10、符合奖励利导机制扶助条件对象及时上报,并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1、镇政府对各村进行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制订严格的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包括:
1)考评主要指标:
①出生政策符合率
②已婚育龄妇女PIS覆盖率
③环孕检
④节育措施及补救措施落实
⑤社会抚养费征收结案
⑥流动人口管理
PIS数据准确
⑧计划生育资料规范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村实行限期整改或重点管理
①人口出生瞒、漏报现象严重
②已婚育龄妇女漏管现象严重
③四项手术落实严重不到位
④多孩超生现象严重
3)村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办法内容见附件1)。
2、镇政府对各村包村挂点的镇、村干部进行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制订考核办法,实行工作与奖励基金挂钩。
镇、村干部每人缴纳    元,镇财政从社会抚养费专项资金中为每人配套     元,建立镇、村计生工作奖励基金。按1000分制换算成    元/分。年终按考核得分下发所得金额(镇、村干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见附件2、3)。
3、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推诿、包庇、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各类现象详细制订处罚办法(责任追究办法见附件4)。
4、指导各村制定并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在章程中明确村民委员会及村民计划生育职责,双方违约责任,解决当前环孕检率低,四项手术落实不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的现象,依法依规强化村级计划生育工作。
 
                       
                    金瑞镇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2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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