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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提高我省特殊教育学校(班)教职工特教津贴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8-4-2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工资福利股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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