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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袁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会”“三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1-9-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袁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会”、
“三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
            中共宜春市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宜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宜春市第三届委员会既将召开,宜春市第五届月亮文化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也将来临。为确保“三会”和“三节”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区委办、政府办《关于做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袁办字〔2011〕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全市“三会”和“三节”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主动靠前、认真抓实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认真排查涉稳隐患,妥善处理解决问题,确保我市“三会”和“三节”期间本系统的稳定与安全,促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局稳定与安全。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工作目标:确保“五个不发生”,即:确保不发生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非法聚集或非法游行示威活动,确保不发生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起的严重进京、赴省、到市、来区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确保本系统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影响特别恶劣的治安问题,确保本系统不发生恶性交通事故。
工作任务:积极化解突出信访矛盾,切实落实重点稳控工作,大力加强信息收集利用,切实做好接访解释、劝返工作,及时处理苗头性问题,加大依法行政和执法自查力度,努力确保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稳定与安全。
三、组织领导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2011年全市“三会”和“三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坤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亮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办公室主任组成。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局劳动工作股,办公室主任由孟民同志兼任。
 四、工作举措
(一)迅速开展排查化解涉稳矛盾纠纷工作
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对可能影响全市“三会”和“三节”期间社会稳定的不稳定、不安全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针对拖欠民工工资、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待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一次,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化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实做到不回避、不推卸、不拖办,最大限度地及时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和执法自查自纠工作
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提前开展全市“三会”和“三节”期间依法行政和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出存在的依法行政和执法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服务对象或执法对象,以诚恳和有错必纠的态度及时整改到位,取得对方的谅解,消除其对政府部门的怨气。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和业务政策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加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提升,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行政、执法工作失误降低在最低。
(三)提前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
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单位在加强政治、业务和法制学习的同时,还应该加强防火、防盗防抢、交通肇事防范教育工作,提高本部门(单位)重点要害部位的防控力度和干部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事件的发生。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加大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街头“两抢”、入室盗窃等多发侵财犯罪,坚决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市“三会”和“三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四)加强“会节”期间社会维稳的值班工作
 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干部职工要树立“维稳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全市“三会”和“三节”期间的维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掌握涉稳动态情况,一旦发现涉稳苗头,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将涉稳隐患消灭萌芽状态;如发现重大涉稳情况,在报告值班领导的同时,应及时与有关股室或单位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掌控处理,必要时可采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五)加强突出群体和重点人员的管控
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单位应根据以往信访情况,分析列出涉稳突出群体和重点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千方百计做好本地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问题而上访的突出群体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要时刻掌握思想动向,加强思想、法制教育引导。对重点群体尤其是对可能在全市“三会”和“三节”期间进京、赴省、到市、来区滋事人员以及可能引发进京规模聚访的有关群体挑头组织人员,要安排专人进行疏导、教育和管控工作,确保稳定。要逐一落实“五包一”稳控措施,提前介入,防止其提前进京、赴省、到市或来区聚集,伺机在全市“三会”和“三节”期间进行非正常上访,确保其不脱离工作视线。一旦发现人员失控,要立即报告,并迅速启动查找、疏导程序,确保其不失控进京、赴省、到市、来区非正常上访。对扬言采取极端行为报复社会的高危人员,要落实专人稳控。坚决防止“三会”和“三节”期间,我区人员异常上访或发生个人极端恶性事件。
(六)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
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广开情报信息来源渠道,严格情报信息管理,做好人员、经费、车辆等各方面的充分准备,确保一旦需要即可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降低影响。要严格实行维稳情报信息日报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各下属单位每天下午4∶30时前向局综治办(劳动工作股,电话:3588517)报告当天的维稳工作值班情况,及时上报重大信访信息,为及时妥善处置提供信息支持。
五、工作责任及分工
对全市“三会”和“三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到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稳定工作的负责人要承担分管责任;其他人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在承担岗位普通职责的同时承担维稳安全职责,配合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对因工作懈怠、散漫或失误导致没有实现预期工作目标的,要严肃逐级、逐人追究责任。
(一)扎实做好企业改制的后续工作(责任领导:黄德圣)
   主要做好就业局下属企业:副食品总店、百货总店、副食品批发部、知青砖厂、南星保健饮料厂等集体企业改制的后续工作。
(二)切实落实好退伍伤残军人待遇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定报批工作(责任领导:易万华)
根据《宜春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宜府发[2005]39号)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落实好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人员的工伤待遇。 
(三)积极稳妥地执行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方案(责任领导:林建新)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51号)文件精神,参照《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宜春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92号)文件,认真执行好我区袁府办发〔2011〕1号关于印发《袁州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四)大力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任领导:黄绿林)
按照今年七月一日执行的《社会保险法》要求,下大力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节假日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轮流值班,随时受理相关欠薪投诉案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保持人员在岗在位,接待好各种来信来访人员,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以最快速度办理解决,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稳控工作,安抚好群众情绪。大案、要案受理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于小案快速处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认真抓好培训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领导:黄绿林)
全区经我局批准的培训机构共有6家:袁州区职业技术学校、林业汽车驾驶员学校、宜春市农业技术培训中心、阳光电脑学校、状元营销素质培训中心、阳光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对以上培训机构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从学生的住宿安全、食堂的卫生以及其他涉及安全的方面进行安全排查。发现不足之处敦促整改。

袁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4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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