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突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重点,提供定人、定点、前置服务,及时掌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执法工作动态,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区党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市、以德治市的方针,继续突出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创新服务载体,创一流业绩,建设和谐平安灵泉,促进我街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健全制度,提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服务质量
1、落实《灵泉街道办事处服务承诺》。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的部门和社区,要做到有诺必践、践必有果、违诺必究,取信于民。各部门各社区要围绕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要求,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2、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各部门各社区应公示其职责范围,通过公示栏和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收费标准及承办部门、承办人员、负责人姓名。
3、实行首问负责制度。企业和群众到相关部门、社区办事时,首位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服务对象告知办事流程,提供必要的服务,不允许推诿扯皮,致使服务对象办事找不到人。因工作人员脱岗影响正常办事的,要责令有关责任人上门服务。
4、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要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规定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出具回执并告知办理时限。同时,制作所有待审批材料的范本,进行公示,向服务对象提供完整详细的信息。
5、加强和谐诚信环境建设。全力打造“十项诚信”、创优“五个环境”,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加大专项创评力度,逐步扩大文明信用户数量,建立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对因失信造成外来投资者投诉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失信行为公开曝光,规范企业及个人的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
三、突出重点,明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任务
1、进一步规范清理收费罚款行为。凡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保留的收费项目一律实行目录管理,对执收执罚行为全面实行收(罚)缴分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将收费罚款数额与部门和个人利益挂钩,严禁收费罚款不开票据,违反规定的,从严追究,加重处理。
2、严禁向企业拉赞助、搞摊派。未经优化办批准,任何部门和社区向企业拉赞助、搞摊派,都属“四乱”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
3、由街道企业办公室牵头,定期到企业走访调查,并向企业发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征求意见函》,及时查找阻碍企业发展的因素,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4、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座谈会。由街办组织邀请部分企业进行座谈,将座谈收集的有关影响企业发展环境的问题逐一归类,认真解决。
四、加强监督,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1、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在灵泉城创网站上开辟栏目,公布投诉电话,并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不认真为民办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报道曝光,加强舆论监督。
2、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健全灵泉联动中心投诉受理网络,抓好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等投诉渠道的资源整合,认真做好各种方式的投诉受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对有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举报投诉,优先受理,及时查处,有效打击,公开曝光。
3、严格责任追究。各社区各部门领导干部要维护好自己负责的“小环境”,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以自身“小环境”的改善来促进全街“大环境”的优化。街道工委、办事处对优化环境有突出贡献的,上报区委、区政府,并予以表彰。对损害发展环境,受到客商或群众投诉经查实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查处过错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领导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直至就地免职。从根本上解决服务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类问题。
五、加强领导,确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落实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实行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优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组织领导。为加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街道党工委决定成立“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春根同志任组长,街道纪委书记袁小仁、街道副主任彭运华副组长,张玉兰、陈国辉、彭国成、胡少芬、易联华、胡玉发、易平、王春平、袁立良、余仕英、彭梅娇、陈小平、谌得军、谢平华、刘秀英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玉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每个班子成员都要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做到齐心协力共同抓。
2、提高认识。各部门、各社区要切实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作为加快灵泉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举措,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要对本部门、本社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负总责,并把履行职责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为我办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力支持和保证。街道党工委将把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统一进行考核。
3、加大惩戒力度。重点查处日常管理中执法不公、徇私枉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有影响的案件。对有违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规定或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被否决部门一切评先资格及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评先进、提拔重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街道纪委对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及严重违犯规定,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将进行严肃查处。
中共灵泉街道工作委员会
袁州区灵泉街道办事处
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