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旅游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工作方案》和省、市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目标,现就奥运期间我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载体,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要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声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文物古建筑、三级以下耐火等级公共建筑,以及水、电、油、气、物资供应,广播电视及通讯、交通枢纽等重点单位和要寄存器单位的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能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在6月12日前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定好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将于6月下旬组织人员对排查整治中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一律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2、强化自查自纠,确保不留任何“死角”。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以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活动为抓手,全面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旅游经营部门要以“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奥运”为主题,切实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奥运消防安全保卫的始终。要尽可能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力争在所有媒介报都作为消防宣传的载体,把所有的公众作为消防宣传的对象,不断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本地、本部门自有媒介的主阵地作用,加大强度,丰富内容,拓展深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增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不同的群体,制定不同的宣传计划、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把消防宣传向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延伸,向社区街道、社会公众延伸。要以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为重点,对社会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广泛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各经营单位的自身防范火灾的能力。
三、以确保实现“平安奥运“为目标,强化消防安全纪律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要带着强烈的危机意识去研究、谋划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带着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去部署、推进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目标。
2、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本着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领导不力、专项行动走过场、工作不落实,以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3、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旅游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汇报,要在5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登记表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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