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水江乡“十二五”省级扶持贫困村选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经水江乡党政班子联席会决定,现将《水江乡“十二五”省级扶持贫困村选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袁州区水江乡人民政府
2011年1月20日
水江乡“十二五”省级扶持贫困村
选定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和移民办关于做好“十二五”省级扶持贫困村选定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10]214号)和全市“十二五”省级扶持贫困村选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十二五”时期省级扶持贫困村选定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选定原则
1、坚持扶贫宗旨原则。各地选定的贫困村必须根据贫困状况和程度,突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持重点,确保把贫困人口集中、贫困程度较深、最需得到扶持的村选定为贫困村。
2、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各项选定的贫困村必须阳光操作,按照“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需求,充分体现群众参与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全面接受各方监督,确保贫困村确定的准确性和公认度。
3、坚持确保稳定原则。各地组织选定贫困村要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根据全市的统一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贫困村具体确定标准和科学合理、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及规则,并严格遵照执行。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干扰,坚决防止影响稳定问题发生,确保在稳定中完成贫困村选定工作。
二、选定对象
1、尚未实施整村推进的(含“十二五”期间初步筛选的候选贫困村);
2、已实施整村推进但投入明显不足,预期目标尚未完成的贫困村;
3、基础设施薄弱、抵御风险能力脆弱的因灾返贫村。
三、选定程序
1、将区分配下达的贫困村个数及相关政策规定在本乡范围公告,让所辖各村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
2、根据政策规定提出确定本乡实际的贫困村产生标准,经公示征求意见完善后予以确定并在当地公告;
3、根据确定的标准,按区下达贫困村个数的适当比例提出本乡拟上报扶持贫困村初步候选名单,经公示异议后予以确认;
4、按区下达贫困村个数,组织所辖各村代表、本乡人民代表和乡干部代表共同对拟上报扶持候选贫困村进行投票推选;
5、根据各方代表投票推选结果,召开乡党政联席会议确认拟上报扶持的贫困村,并将名单汇总报区扶贫移民办。
四、组织实施
“十二五”省级扶持贫困村的选定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乡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由扶贫和移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将组织实施贫困村选定工作作为实施“十二五”扶贫开发良好开局和深入推进的重要基础工作作为实施“十二五”扶贫开发良好开局和深入推进的重要基础工作,成立由乡分管领导任组长,扶贫和移民、财政、统计、新农村办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协调小组,并组织得力骨干负责抓好落实,确保贫困村选定工作扎实稳定进行。
2、精心组织实施。根据上级意见精神和本地的贫困状况底数,充分运用农业统计方面的数据和扶贫统计监测数据,科学合理地提出贫困村识别指标并明确识别权重,对贫困村的分配依据衡量标准、工作方法、产生程序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确保贫困村选定工作的可操作性。
3、密切协作配合。扶贫和移民部门要加强调研,主动做好本级财政、统计、新农村办等相关部门的横向协调,齐心协力做好本乡“十二五”贫困村选定工作,确保选定贫困村组织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水江乡“十二五”省级扶持贫困村选址:
袁州区水江乡中源村
袁州区水江乡新村村
主题词:十二五 贫困村 选定方案 通知
报送:区政府
抄送: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城建局
水江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