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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袁州区中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文教局   发布时间:2008-9-28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
  

关于印发《袁州区中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中学、金园中心学校、明珠学校、源仙台学校:
     现将《袁州区中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五日

袁州区中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一、班主任的地位和作用
1.班主任在学校教育工作中占有特殊地位。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管理者、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学校实施教育计划的得力助手,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道德行为上起重要作用。班主任工作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班级学生素质的高低。
2.班主任在培养学生时应起到组织、指导、协调作用。
班主任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导师,肩负着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任,在学校教育中起着比其他教师更直接、更重要的教育作用。
校内,班主任必须协调学校领导、任课教师、共青团、少先队等关系,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及时地把学校有关决定、学校中心工作告诉学生。协调好各学科间的关系,妥善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
校外,班主任应协调学校、家庭、社会对学生教育的影响,加强一致性,以发挥更大的教育作用。
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熟悉班级情况。班主任必须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本班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家庭情况,建立特殊学生档案。
2.制订班级工作计划。
3.培养学生干部,组织和指导班委、团队开展工作。
4.按时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
5.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
6.弘扬先进,转化后进,关注学生情绪动态,及时处理个性问题,防止引发事端。
7.组织开展班级的各项评比工作,组织学生参加“两操”、升旗、集会及学校的各项活动。
8.协调科任教师之间的关系,全面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成绩。
9.做好家访工作,保持和学生家长的经常联系。
10.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培养学生的社会公德、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11.协助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及各种统计上报工作。
12.做好学生毕业前教育,配合做好学生升学工作。
三、班主任的素质要求
1.良好的道德素质。
班主任要有对事业的强烈责任感和对学生的情爱之心。要有民主的思想,使学生乐于接受教育,主动承担班级工作。要尊重学生的不同性格、兴趣,不因个人的好恶和学生的差异而影响对全体学生的关心爱护。尤其对学业有困难,性格有缺陷的学生要倾注热情、关心和帮助,切忌讽刺、挖苦、歧视、谩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2.广博精深的科学文化素质。
班主任要有较好的基础知识,较深的专业知识和必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深入浅出,融会贯通,满足学生求知的欲望。
3.良好的能力素质。
班主任必须具有较好组织管理能力。要确立奋斗目标,培养班级干部,组织有效活动,引导正确舆论,协调人际关系,提出合理建议,与其它各部门协作共同做好学生的工作。
4.良好的心理素质。
班主任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敏锐的观察力,较强的记忆力,丰富的想象力,在工作中保持昂扬振奋的精神,以愉快健康的心情处理各种人际关系。
四、班主任的选拔和任用
1.班主任任职条件
(1)班主任一般由一线教师担任。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心班级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责任心强,且熟悉班级工作的培养目标及培养全过程。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当班主任:
(1)在平时工作中,时常散布一些消极言论,相信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工作不负责任,给学校造成很大损失的。
(2)有严重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且性格暴躁、言论下流、举止不雅的。
(3)在教学工作中(如监考、阅卷、评教、评优、统计等)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服从意识不强,各行其是,无视学校规章制度,自由散慢的。
五、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一)管理
1.班主任的安排、考核、管理、调整等工作由分管政教的副校长牵头,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办公室参与。
2.政教和教务处每月要定期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和进行常规培训。
3.每学年末,对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评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考核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应公示一周以上并注意听取学生及家长意见。
班主任工作考核的结果作为晋级、发放班主任津贴、奖金、聘任、评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班主任考核的具体评估管理办法由各学校制定。
六、班主任工作的激励机制
1.优秀班主任名额由各校根据班级数按比例分配至各年级。校级的优秀班主任比例原则上为班数的1/3,评选市区级按实际分配指标推荐。
2.全校班主任总津贴标准掌握在每学期公用经费5%—8%之间,各校在此范围内确定本学期提取比例。班主任个人津贴分配依据班里学生数和考核得分数两者确定。具体计算及发放方法由各校制定。
3.获“优秀班主任”称号者在职称晋升、职称聘任计分时可高套一档,即校级优秀班主任可套区局级优秀班主任计分,区局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可套市局优秀班主任计分,依此类推。
4.提拔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有三年以上的班主任经历,且至少有一年获得区局表彰的优秀班主任称号。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班主任
1.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人格、造成伤害的。
2.所带班级班风、学风、考风差,处事不公、学生或家长不满情绪较明显的。
3.对班级中的重大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和上报,对学生中具有危险性的行为没有进行必要的管理、提示或制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4.因疏于管理,班级中出现违法,制造事端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5.因违规收费、补课等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通报或查处或在校外违法乱纪,被有关部门通报、查处处罚的。
  

主题词:中学  班主任工作  管理办法  通知                                        
  报送:市教育局                                                                                
袁州区文化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9月5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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