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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教师职称资格

信息来源:文教局   发布时间:2009-12-23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人事股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教师职称资格
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2009年的职称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市、区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教师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业绩终算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职务聘任(台阶)年限终算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年限、外语免试年龄等均按周年计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获奖成果等工作业绩材料,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至资历终算时间内所取得的。
二、今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范围条件,仍严格按照赣人发〔2005〕10号、11号、〔2006〕9号,赣人字〔2006〕125号、〔2008〕155号文件执行,也可通过袁州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zrsld.gov.cn)查询。
三、严格控制不同系列资格转换。对工作岗位性质未发生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实行系列转换评审。如确因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动,需要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可以先申报转换评审现岗位对应系列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年再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各校推荐职称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公开、公示、考核、评议、监督”的要求严格认真地进行。申报人员要对照条件如实填报,实事求是提供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各种获奖论文、业绩证件,原则上以教育部门的文件为准(同时提供证书和文件)。
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业绩材料,必须经学校负责人一一审核,并签名后加盖学校公章。实行申报材料“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见习期满的大中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资历的终算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六、职称评审(认定)等费用,仍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时间安排及要求
今年的职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望各校接此通知后,认真搞好申报人员摸底,速到区人事局四楼职称办领取高、中、初级档案袋及有关资料。“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核实无误后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上交,并报电子文档至区职称办邮箱:yzqzcb@sina.com。各校必须按附件2安排的时间和装订要求送审材料。
 
 
                                                                                                                                                  二○○九年七月三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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