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州区2009年小学、幼儿园特高级教师聘任方案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赣人发〔2002〕12号)、《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试行)》(赣人发〔2008〕13号)和《宜春市教育系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宜市教人字〔2009〕3号)文件精神,为便于对全区小学、幼儿园特高级教师的聘任管理,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小学、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中已取得小学特高级教师资格的未聘人员。
二、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具有本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3.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聘用原则
1.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空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考核择优的原则。
2.岗位管理原则:小学、幼儿园特高级教师岗位职数按全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总数的4‰计算,岗位实行全区统一管理,每年在全区小学特高级空岗内聘任,按竞聘记分排名依次确定聘任对象,最高岗位等级为七级。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取消本次聘任资格。注重凭证,凡是无证书或无文件的荣誉一律不作为计分依据;统一高起点,荣誉奖仅限于本方案内所列各名称。荣誉和专业计分项目以区局级为起点,教学教研类的项目,分校分片单独进行的一律不计分。一年内同一项目同一内容的荣誉、业绩只记一次最高分。各种证书以落款时间为准。
4.参加考核聘任的对象必须能提供袁职称办字〔2009〕2号文件中所规定的材料,且自愿申报参加考核计分。
5.聘任排序总原则:根据考核打分排队,确定聘任对象。在岗位竞聘中如出现排名并列情况,按照个人聘任小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时间的长短排序(同一级别聘任时间可累计计算)。如第二次出现并列,则按其小特高资格评审通过时间先后排序;如第三次出现并列,则按教龄长短排序;如第四次出现并列,则按近年学校评为区局先进单位的对象优先。
四、聘任考核计分办法
(一)基本分
1.最高学历计分,研究生计5分、本科计4分、专科计2分。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每周年计0.5分。(不足1周年不计分)
3.聘任小学高级教师至获小特高资格,每年计0.5分。
4.获小特高任职资格起至今,每年计1分。
5.现任岗位职责:校长、书记4分,副校长、副书记3分,中层正职2分,中层副职1.5分,班主任1.3分,教师1分。
(二)荣誉分<满分12分>
6.获小特高资格后,荣获优秀(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校长)、优秀班主任、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师德标兵、中小学德育(师德)工作先进个人、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荣誉,国家部委级计6分,省厅级计4分。(此项最高不超12分)
7.获小特高资格后,评为市局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校长)、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区政府表彰的“十佳”(校长、教师、师德标兵)、区局表彰的优秀班主任每项计2分。(此项最高不超8分)
8.获小特高资格后,评为区局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每项计1分。(此项最高不超5分)
以上各种荣誉每年计一项最高分,各项不重复计算。
(三)教学优质课活动
9.获小特高资格后,参加国家级优质课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6分、4分、3分。参加省级优质课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5分、3分、2分。参加市级优质课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3分、1.5分、1分。参加区级优质课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2分、0.8分、0.5分。
以上教学活动,同一课题在一年内只计一次最高分。录像课不计分。
(四)课题研究<满分8分>
10.聘任小学高级后,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级课题研究,已结题的,依次分别计4分、3分。(见立项书、结题书及批文,立项、结题同时有名字的计分,否则不计分。)
(五)专业荣誉<满分4分>
11.聘任小学高级教师后,授予省厅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计4分,市级计3分。一年内获同一称谓不同级别的,记一次最高分。
五、操作步骤
1.召开小特高未聘人员会,讲解方案,布置相关事项;
2.个人申请;
3.自评计分并上交相关材料;
4.领导小组分项目复核计分;
5.领导小组集体审核计分;
6.公示计分情况;
7.领导小组开会;
8.公示计分排序,确定聘任对象;
9.报区职称领导小组,办聘任手续。
六、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罗 坤
副组长:周 皓、肖 骏、彭 舜(常务)、王 媛
成 员:刘 扬、管 兵、易冬云、施 德、乐 容、易布生
钟冬生、卢国耀、钟 利、谢忠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文教局人事股,刘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有关事项
1.成立袁州区教育系统小学特高级教师聘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小特高教师的考核聘任工作。
2.经考核排队的拟聘人员将在学校进行聘前公示。聘任人员报批小学特高级职务时需提供的材料,按袁职称办字[2009]2号执行。
3.本方案所涉及的资历、荣誉、奖项终算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
4.本方案由聘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袁州区教育系统小学特高级教师聘任领导小组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