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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教师职称工作

信息来源:文教局   发布时间:2008-4-30
服务类别:学校教育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人事股
 事项依据: 省、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教研员、电教员、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师。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聘任证、职业道德评估表、5年考核表、《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表三)、代表作(论文、论著)、《业绩材料目录表》。
 办理程序: 在指定时间内各校申报职称材料—人事股审查、盖章—交区人事局职称办审查—市人事局职称办审核—交高、中职称评委会—颁发证书—网上认证。
 办理时限: 7月上旬上报中学高级、小学特高职称评审材料,7月下旬上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评审材料,9月初上报初级职称材料。
 收费标准: 7月上旬上报中学高级、小学特高职称评审材料,7月下旬上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评审材料,9月初上报初级职称材料。
 附  件:
 承办机构: 袁州文化教育局人事股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人事股 0795-7028755
 联系方式: 0795-7028755
 监督电话: 0795-7028780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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