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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生转学
信息来源:
文教局
发布时间:
2008-4-30
服务类别:
学校教育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普教股
事项依据:
《袁州区全日制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全区中小学生
办理条件:
凡因全家迁居(包括迁住外省市、外区、县或由外省市、外区、县迁来者)或确有特殊困难须转学的学生,可予转学。
申办材料:
房产证、户口薄、转学申请表
办理程序:
由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向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另提供证明材料)学校核准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直接去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签字盖章后,报我局核准,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办理时限:
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每月的最后两天
收费标准:
无
附 件:
承办机构:
普教股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普教股
联系方式:
0795-7028779
监督电话:
0795-7028780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