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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

信息来源:文教局   发布时间:2008-4-3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综治办
  

1、宣传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督促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3、掌握各中小学幼儿园治安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4、开展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办理上级和领导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它工作;

5、综合管理农村音像、网络等文化活动;督导农村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6、办理农村“网吧”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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