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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

信息来源:文教局   发布时间:2008-4-3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教研室
  

1、根据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积极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2、指导学校全面执行课程计划和学科课程标准。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课程改革实验,研究并报告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教学质量状况和需要采取的措施,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找供依据。

3、认真研究教材、对教材的内容和使用效果进行评价,为当地选用教材提出建设性意见。

4、根据本地实际,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开发适合本地的课程资源共享,服务学校的有效机制和办法。

5、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组织教师进行专题性的研修和培训、探究符合实际的教育行为和教学方法。

6、指导学校从实际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教研活动,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引领教师成长,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7、组织学校和教师开展基础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教改实验、评选、总结、推广教学成果和经验,探索教学规律,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8、组织和联合高等院校积极有效地开展基础教育研究,形成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与发展的专业队伍,为教育改革的推进提供研究、决策、咨询与培训服务。

9、建立教学质量评估监控体系,对学校教学实验质量评估和监控。按照课程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学校评估体系、教师评估体系和学生评估体系。

10、制订中小学学业考试标准,组织中考及教学质量检测等考试命题工作。研究和改进考试的内容,手段和方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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