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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区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区卫生局   发布时间:08-10-06
 
2008年全区卫生系统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根据市卫生局、区政府2008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和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找准和抓住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找出差距,破解难题,激发活力,增强动力,全面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为实现袁州经济社会赶超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议对象
(一)局机关、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乡镇卫生院。
(三)卫生监督部门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三、评议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通过深入开展活动,对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重点评议以下内容:
    1、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和2008年自查自纠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2、解决群众看病手续多、用药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情况,特别是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直补”工作情况;
3、2008年度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落实情况;
4、住院病人平均费用、门诊病人平均费用公布排名制度落实情况;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情况;
6、加强机关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7、《宜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的若干措施》落实情况;
8、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
9、建立健全政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
(二)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乡镇卫生院
通过深入开展活动,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重点评议以下内容:
1、2007年和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2、解决群众看病手续多、用药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情况;
3、执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
4、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落实情况;
5、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6、全面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情况;
7、《宜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行风建设的若干措施》落实情况;
8、对患者投诉的处理情况;
9、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
四、组织实施
1、成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全区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议办公室,抽调专门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办公方式,具体负责政风行风评议的日常性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抓好评议工作的落实。
2、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2008年全区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请于6月20日前将方案上报我局评议办。
3、认真组织实施。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局机关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市卫生局会同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乡镇卫生院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本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方法步骤
评议工作从5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公开评议、检查评估、总结表彰六个阶段推进,不明显区分时间阶段,只规定具体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召开动员大会。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乡镇卫生院必须在6月22日前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2、采取张贴宣传横幅、印发工作简报、刊出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实施步骤、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的宣传力度。
3、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和举报信箱。我局在办公楼内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箱,并公布0795-7029298,7029285监督评议电话。各单位也要对外公布监督评议电话,设立征求意见信箱。
(二)自查自纠阶段
1、走访服务对象。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
2、设立评议专栏。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组织开展征求意见和建议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组织集中评议。各参评单位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与本单位领导,进行面对面评议,也可采取召开听证对话会等形式,集中开展评议。
5、开展自查自纠。各参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征求意见收集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并写出自查自纠专题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请于9月2日前书面报我局评议办。
(三)落实整改阶段
1、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各单位认真梳理多渠道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说明,列出整改计划,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同时,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加强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评议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不放过,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群众、取信于基层。
3、及时上报整改总结。各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请于9月2日前书面报局评议办。我局评议办及时形成全区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经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9月5日前报市评议办。
(四)公开评议阶段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具体调查时间由省或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对公立医院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在医院患者中进行,方案省卫生厅将根据公立医院的评议内容统一制定印发,由负责评议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并在9月18日前完成。
(五)检查评估阶段
对公立医院进行检查评估和集中统分。我局将根据患者满意度调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①患者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6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患者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患者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②整改落实情况占评议总分的40分,根据省卫生厅制定的评价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得出。
(六)总结表彰阶段
1、通报评议结果。我局将及时通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并将公立医院的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表彰先进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分级表彰”的原则,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排名前两位的公立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由我局上报市卫生局表彰。对排名最后1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酌情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各级参评单位要从继续解放思想、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以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态度,把评议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参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各参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层层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自觉对照评议内容,研究采取具体措施,抓紧抓实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满意度调查等关键环节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第一责任人,评议办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掌握工作动态,把每一个阶段工作做扎实。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单位,我局将派驻工作组协助工作。
(三)加强协调,上下联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齐心协力抓好评议工作。评议办要加大对区属医院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将评议结果直接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取消该单位当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记入廉政档案。要通过简报、情况汇报等形式,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四)严肃纪律,公平正派。评议工作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单位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单位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单位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做到“六个结合”,即与“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优质服务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结合起来,与开展第二周期医院评审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忠诚服务群众健康”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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