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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发[2011]40号关于谢晗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新田镇
发布时间:
2011-10-14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新党发
[2011]40号
关于谢晗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支部,驻镇企事业单位:
接区委组织部通知,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谢晗丹等
2名大学生村干部到村任职情况通知如下:
谢晗丹同志任新田镇新田村党支部书记助理;
胡
霞同志任新田镇邬家村党支部书记助理。
特此通知。
中共新田镇委员会
2011年
9月21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
干部任职
谢晗丹等同志
通知
报送:区委组织部
中共新田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1
年9
月21
日
印发
(共印
35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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