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平稳态势,保证全区人民能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在元旦前,必须亲自布置此项工作,发挥镇、村组干部的积极性,鼓励群众举报,对非法生产场所要派专人严防死守,坚持日报制度。切实整顿关闭煤矿和无证小煤窑,挨家挨户检查花炮生产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行为,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区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乡镇的打非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督管理
(一)花炮行业
1、狠抓禁用氯酸钾工作。各有关部门、乡镇对花炮生产企业要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严格按照《袁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花炮生产企业禁用氯酸钾的通告》的规定,打击违规使用氯酸钾行为,对违规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防花炮生产企业在销售旺季,不顾安全超强度违规生产,强化整治“三超两改”和“三违”行为。
(二)煤炭行业
1、各煤矿必须认真抓好“一通三防”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各煤矿矿长必须坚持24小时在矿区,并认真执行煤矿管理人员带班制度。
3、各煤矿驻矿安监员必须24小时在矿区,抓好安全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所在乡(镇)政府和区煤管局电话报告,如遇有重大安全隐患,有权作出责令煤矿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决定。
(三)其他行业必须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1、加强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强化对党政军机关等要害部门和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地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2、公路、交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运输安排和旅客疏导工作,确保农民工平安返乡;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3、要强化防火意识,加大防火宣传力度,落实防火责任,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
4、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景点景区、旅游设施和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节日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各种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周密部署,制定合理的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6、要加大对节日热销商品尤其是食品的执法检查力度,防止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7、要大力加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各类重大疾病预防工作,做好各种疫情和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加强巡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一)“两节”期间,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继续落实科级领导干部挂点高危企业监管制度和驻厂(矿)安监员跟班作业制度,严防事故发生。
(二)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必须组织精干力量,由主要领导带队,大力开展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巡查,并以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业为重点,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三)各单位在“两节”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由领导带班,做好值班记录,如遇有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果断处置,并按程序上报。分管安全领导不得外出,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各单位值班人员安排表于2007年12月31日前报区安委办。对“两节”期间因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