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鉴于人事调整,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区委同意,现将区政府领导临时分工通知如下:
代区长江胜文: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兼管监察、审计、财政、编制、劳动人事、工业园区工作。
常务副区长金三元:协助代区长主持区政府日常工作。协助代区长分管财税、国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政府办、机关事务、统计、物价、发展和改革、民政、老龄、残联、武装、民兵、兵役、信访、纠纷调解工作。负责与人大、政协、人武部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区长杨鹤:协助代区长分管国土资源、村镇建设、蔬菜生产与供应、环境保护、公安、国安、司法、保密、消防、法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与法院、检察院、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的联系、协调工作。
区政府党组成员、中心城区管委会主任李宜萍:协助代区长分管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创建及街道工作。
副区长刘军生:协助代区长分管农办、农业、林业、水务、农业开发、畜牧水产、油茶、农机、扶贫、气象工作。
副区长周志平:协助代区长分管公路、交通、商业、供销、粮食、物资、烟草、石油、邮电、无线电管理、民族宗教、花炮、煤炭、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与统战、民主党派、工会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区长赖用传:协助代区长分管旅游、电子政务工作。
副区长敖幼平:协助代区长分管科技、文教、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史志、档案、精神文明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与团委、妇联、科协、文联、社联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区长熊能生:协助代区长分管招商引资、外经外贸、经贸、二轻、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民营企业、乡镇工业、电力、质量技术监督、金融、保险、工商、外事、侨务、台办、驻京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工作。负责与工商联的联系、协调工作。
区政府党组成员丁青林:协助代区长和常务副区长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名义所发公文的审核工作;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与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政协办公室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