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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石湾大桥以桥代渡项目业主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政府   发布时间:2008-5-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秘书科
  
渥江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石湾大桥以桥代渡项目业主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确立渥江乡人民政府为石湾大桥项目业主。
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区交通局和渥江乡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搞好技术指导,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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