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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袁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公章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8-5-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秘书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为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行政监督,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袁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已正式成立,办公地点设昌黎路38号二楼(电话:3998861)。现启用“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办公室”、“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投诉处理专用章”等公章三枚。
附:印模  (见附件)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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