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袁州区司法局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全区农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眼构建和谐农村的需要,结合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进一步做好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做到“两个提高”:一是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使广大农民群众知法守法,积极履行应尽义务,并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提高广大农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使农村干部自觉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从而推动农村法制建设。
三、主要任务
1、大力开展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宣传。要在农村进一步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
2、深入学习宣传贴近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重点组织学习宣传与农村工作、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选举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物权法》等,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律素质,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3、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以法制宣传为手段,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工作力度,推进“法治乡(镇)”建设。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切实加强对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普法宣讲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结合我区“五五”普法规划要求,从2007年至2009年,利用三年的时间,普遍轮训“两委”干部。农村“两委”干部每年要积极参加全区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考督学。二是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学习。乡村两级要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普法宣讲员学习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3天,并要建立健全“两委”干部学法档案。三是培养一名法制骨干。要从“两委”干部中培养一名熟悉法律的干部,带动农村广大群众学法用法。
2、加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因流动性大而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薄弱环节。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解决他们学法难的问题。一是抓准时机开展宣传。利用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通过组织法律培训、召开座谈会、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培养他们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加强联系与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情况联系与登记制度,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等情况,并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及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
3、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以乡镇司法所为平台,加强法制辅导,做到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制图书角,每个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确保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期性和实效性。
4、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农民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全区“法律六进”工作要求,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进乡村”活动。积极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普法宣传员成立法制宣传小分队,深入农村偏远山区、田间地头,紧密结合农民身边的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教育,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普法真正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
5、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要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的原则,加强农村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根据《袁州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建设的总体方案》(区委安[2007]31号)文件精神,全区中小学校要增设法制教育课,发挥课堂的主阵地作用,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五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制小报、法制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把法带回家”、“父母同学法”等活动。
6、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各乡镇要根据《袁州区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在“五五”普法期间,将评选出10个优秀“民主法治示范村”。
7、及时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把普法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矛盾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切实做到早介入、早发现、早调处,防止事态扩大、蔓延、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全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2、健全工作机构。要及时调整乡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充实普法办的力量,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建立健全普法宣讲员队伍,加强村组普法宣讲员队伍建设,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宣传演讲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法制宣传、纠纷调解、矛盾排查等职能作用。要健全学法讲座、信息交流、档案管理等普法工作制度,力求从组织领导、管理机制上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把农村普法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