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0国道袁州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对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减少国道交通事故具有积极作用。市、区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均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现场督查。市政府在高安召开了专项总结表彰大会,有关兄弟县市均受到了表彰,唯有我区未能完成任务。2005年12月16日区政府召开沿线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会议,根据市委、政府意见,就此项工作做了再部署。要求沿线乡镇、街道、场必须高度重视整治工作,一抓到底不松懈,严格按标准尽快完成各自整治任务,以迎接市委、政府于1月13日组织的再次验收。同时明确此项工作沿线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
2006年1月2日,区有关部门对2005年12月前尚未完成的整治项目进行了再次督查,但工作进展情况很不尽人意,除寨下乡、湖田乡已完成外,其它乡镇均未完成,个别乡镇甚至根本未动,对市委主要领导布置的工作充耳不闻、熟视无睹。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柏木乡:6处10个未完成的小项均未动工;
2、三阳镇:3处5个未完成的小项中,现已完成2个小项;
3、化成街:2处5个未完成的小项中,现已完成2个小项;
4、农牧实验场:3处3个未完成的小项中,现已完成一个小项;
5、湖田乡:1处1个未完成的小项,现已完成;
6、西村镇:10处12个未完成的小项均未动工;
7、金园街道:3处4个未完成的小项均未动工。
务请有关乡镇、街道、场抓紧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在1月12日前按标准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任务,以迎接市级验收。如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汇报。如在需整治的岔路口,因未按要求安装安全设施,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将追究乡镇(街道、场)行政一把手安全设施整治不到位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