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 阅读正文

关于320国道袁州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8-4-28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秘书科
  
320国道袁州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对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减少国道交通事故具有积极作用。市、区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均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现场督查。市政府在高安召开了专项总结表彰大会,有关兄弟县市均受到了表彰,唯有我区未能完成任务。20051216区政府召开沿线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会议,根据市委、政府意见,就此项工作做了再部署。要求沿线乡镇、街道、场必须高度重视整治工作,一抓到底不松懈,严格按标准尽快完成各自整治任务,以迎接市委、政府于113组织的再次验收。同时明确此项工作沿线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
200612,区有关部门对200512月前尚未完成的整治项目进行了再次督查,但工作进展情况很不尽人意,除寨下乡、湖田乡已完成外,其它乡镇均未完成,个别乡镇甚至根本未动,对市委主要领导布置的工作充耳不闻、熟视无睹。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柏木乡:610个未完成的小项均未动工;
2、三阳镇:35个未完成的小项中,现已完成2个小项;
3、化成街:25个未完成的小项中,现已完成2个小项;
4、农牧实验场:33个未完成的小项中,现已完成一个小项;
5、湖田乡:11个未完成的小项,现已完成;
6、西村镇:1012个未完成的小项均未动工;
7、金园街道34个未完成的小项均未动工
务请有关乡镇、街道、场抓紧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在112日前按标准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任务,以迎接市级验收。如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汇报。如在需整治的岔路口,因未按要求安装安全设施,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将追究乡镇(街道、场)行政一把手安全设施整治不到位的责任。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