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郎街道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
方 案
各社区居委会: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促进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认真贯彻落实袁安字[2011]7号文件《关于印发<宜春市袁州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特此制定湛郎街道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关于印发<宜春市袁州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袁安字[2011]7号)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实现今年汛期安全生产平稳有序为目标,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通过严密组织、重点打击、联合执法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重点范围、重点内容和督导分工
重点范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以及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确定的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交通运输
(1)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3)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2、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许可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或投入生产经营的;
(3)非法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非法进行燃料油加工和白酒生产的;
(4)擅自将生产装置、设施出租给不具备条件、资质的单位(个人)试制、生产危险化学品,或者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改变主要工艺,擅自增加、改变生产装置的。
3、人员密集场所
(1)未通过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分区改变,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3)消防设施未定期检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并保持完好有效的;电器线路、燃气管道未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的;
(4)室内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除上述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外,也必须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的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时间步骤
从5月上旬至6月底,集中2个月左右时间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上旬)
各社区要立足工作实际,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重点,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迅速层层动员部署,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尽快在基层全面启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中旬-5月下旬)
各社区在5月20日前,要组织企业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我检查,认真排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在5月25日前,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易发行业、多发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查清存在问题,尤其要掌握本辖区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影响恶劣、屡禁不止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增强打击实效。5月20日前各社区上报《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整表》、《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样表见附1、2。
(三)集中打击阶段(6月上旬-6月中旬)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
(四)检查督导阶段(6月下旬)
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重点加强对已关闭和停产整顿、整合技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抽查复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 “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湛郎街道“打非”行动综合领导小组,由章临宜任组长,刘勇任副组长,各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文保任办公室主任,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抓好工作落实,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社区有关部门要抓住关键环节,紧扣打击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注重源头治理,加强与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地区之间的联合执法,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深挖根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铲除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
(三)加大宣传,强化社会监督。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打非”专项行动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快速反应的监督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兑现奖励,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要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袁安字[2011]7号等文件的规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1、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袁州区湛郎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 打击非法 违法生产经营 实施方案
报 送:区安委办 区安监局
袁州区湛郎街道办事处 2011年5月14日印发
共印12份
附件1:
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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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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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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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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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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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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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商
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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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厂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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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产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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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
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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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管理
人员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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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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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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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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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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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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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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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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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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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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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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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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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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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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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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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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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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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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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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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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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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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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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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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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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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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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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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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
冶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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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
冶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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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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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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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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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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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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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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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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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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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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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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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 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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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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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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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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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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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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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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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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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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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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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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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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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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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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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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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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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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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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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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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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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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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鞋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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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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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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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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